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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156 [ 发文字号 ] 丰财教〔2021〕12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156
[ 发文字号 ] 丰财教〔2021〕12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给予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的通知》(渝财教〔2014〕75号)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中市级补助资金1457万元下达给你校(见附件)。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批情况及时兑现,做到专款专用,务必加强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县财政局和县教委将随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丰都县2021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安排表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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