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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120 [ 发文字号 ] 丰财农〔2021〕9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14 [ 发布日期 ] 2021-07-14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120
[ 发文字号 ] 丰财农〔2021〕9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7-14
[ 发布日期 ] 2021-07-14

丰都县财政局丰都县扶贫办丰都县水利局关于分配下达2021年财政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按照《丰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2021年财政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丰扶组发〔2021〕8号)和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0〕124号)精神,现将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92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538万元、市级资金718万元)分解下达给你单位。

  请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17〕79号)规定的支出内容和任务清单(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积极组织实施,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并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17〕106号)要求,及时开展绩效目标填报工作(附件5),报送市水利局审核汇总。

一、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工程建设,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尽早开工建设,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注重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的全过程监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协调力度,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安全,确保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效益及时发挥。

二、加大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加强管理,按照建设内容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项目资金明细账,实行专款明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擅自调项、挤占、挪用、骗取国家专项资金。如果发现违规问题,将收回违规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1. 巩固“两不愁三保障”项目资金分配表(2021年)

         2. 脱贫攻坚遗留项目资金分配表(2021年)

3.上级约束性任务和帮扶协议项目资金分配表(2021年)

             4.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表             

             5.丰都县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扶贫办

  

        丰都县水利局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0606610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17、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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