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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099 [ 发文字号 ] 丰都财政发〔2021〕65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099
[ 发文字号 ] 丰都财政发〔2021〕65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



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渝财预﹝2020﹞23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对区县抗疫特别国债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预﹝2020﹞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全县财政经济运行状况、重点建设任务、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了资金分配,此分配方案已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并通过了市财政局对资金分配方案的完整性审核,现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详见附件)下达到你单位。

此次分配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4抗疫特别国债”(已在单位指标做了标识),并列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请各预算单位在收到直达资金后,一是要严格按照下达项目使用资金,并抓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要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直达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三是支付成功后及时将到人到户明细表和绩效目标表报县财政对应的业务科室,并及时录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下“直达资金门户”(通过内网访问地址:http://10.84.1.15:7001/fpfportal/,用户名与“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登录用户名相同),确保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规定,达到预期目标。


附件:丰都县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下达表

                         

           

丰都县财政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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