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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018 [ 发文字号 ] 丰财产业〔2021〕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日期 ] 2021-02-0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1-00018
[ 发文字号 ] 丰财产业〔2021〕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日期 ] 2021-02-02

丰都县财政局丰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县经信委,县商务委:

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丰扶组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你委《关于商请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的函》(丰经信委函〔2021〕9号)、《关于商请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的函》(丰商务函〔2021〕3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将2021年第一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专项资金635.75万元为中央资金,在渝财农〔2020〕128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中列支,其中:

(一)县经信委235.75万元,专项用于生猪、肉鸡代养场用电配套项目2个:一是农投生猪代养场用电配套项目补助150万元;二是温氏肉鸡代养场用电配套项目补助85.75万元。

(二)县商务委40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开展消费扶贫相关工作。

二、严格按照《丰都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丰委办发〔2019〕44号)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确保计划任务如期完成。

三、根据《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丰委发〔2019〕32号)的相关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自评结果报送县财政局产业发展科和综合科。

四、资金指标列2021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中央和市级资金年终决算功能科目列报:“21305 扶贫”的相关项级科目。

附件:1. 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生猪、肉鸡代养场用电配套项目)

      2. 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消费扶贫项目)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生猪、肉鸡代养场用电配套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县经信委-504001

实施单位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项目属性

补贴类

项目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35.75

其中:财政拨款

235.75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1.在丰都县树人镇大石板村、十直镇双溪村、江池镇大安村等地12个肉鸡养殖场,安装12米电杆69根,240mm²电缆4×1160米、140mm²电缆4×400米、120mm²电缆4×2450米、95mm²电缆4×1120米、70mm²电缆4×1700米。                               

2.在青龙青天村、龙河冷浸溪村等地13个生猪养殖场,安装12米电杆144根,185mm²电缆4×8830米。                                 

3.满足温氏肉鸡代养场、农投生猪代养场正常经营需要。

4.改善区内电力供给条件,提供130个工作日零时用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安装12米电杆总数

213

实施项目

2

质量指标

项目质量验收合格率

%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以前

成本指标

项目建设成本额

万元

235.7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供零时用工

≥13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附件2:

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2021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县商务委-506001

实施单位

丰都县商务委员会

项目属性

补贴类

项目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00

其中:财政拨款

4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充分利用财政专项资金优势,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参与消费扶贫,促进农副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氛围,向社会宣传推广、销售本地农畜产品,促进农民增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消费扶贫相关工作

≥1

参与乡镇或市场主体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以前

成本指标

结合市上文件要求开展消费扶贫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万元

≤4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向外界宣传、推广本地特色旅游和销售农畜产品


持续推进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与企业满意度

%

≥90

农户(贫困户)满意度

%

≥93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0606610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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