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0-00468 | [ 发文字号 ] | 丰财产业〔2020〕3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4-22 | [ 发布日期 ] | 2020-04-22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0-00468 |
[ 发文字号 ] | 丰财产业〔2020〕3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4-22 |
[ 发布日期 ] | 2020-04-22 |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枣庄援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县经信委、县商务委:
根据《丰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20年枣庄援助资金分配作部分调整计划的通知》(丰扶组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你委《关于商请下达2020枣庄市援助资金招商引资贷款贴息补助的函》(丰经信委函〔2020〕42号)、《关于商请下达2020年枣庄市财政援助资金计划的函》(丰商务函〔2020〕21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将2020年枣庄援助资金计划下达你委,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枣庄援助资金共计255万元:其中县经信委100万元,专项用于符合东西部产业扶贫相关文件要求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县商务委155万元,专项用于兑现“渝货进山东”相关经营主体销售本地农特产品的物流(快递)费用补贴。
二、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的相关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自评结果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和综合科。县财政局将适时开展该项目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资金监管,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年终列报功能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经济科目按实际用途列报。
附件:1.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县经信委)
2.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县商务委)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财政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