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19-0026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19-11-21 | [ 发布日期 ] | 2019-11-21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19-0026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11-21 |
[ 发布日期 ] | 2019-11-21 |
丰都财政发〔2019〕130号,关于转发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丰都财政发〔2019〕130号
丰都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高政府购买服务 质量,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规﹝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财综﹝2018﹞42号)
2.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规﹝2019﹞12号)
丰都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8日
丰都财政发[2019]130号附件1:财综〔2018〕42号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pdf
丰都财政发[2019]130号附件2:渝财规[2019]1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