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财政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19-002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11-21 [ 发布日期 ] 2019-11-21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19-002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1-21
[ 发布日期 ] 2019-11-21

丰都财政发〔2019〕130号,关于转发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丰都财政发〔2019〕130号

 

 

丰都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政府购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高政府购买服务 质量,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购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规﹝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购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财综﹝2018﹞42号)

  2.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购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规﹝2019﹞12号)


‎ 

 

                                           丰都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8日


丰都财政发[2019]130号附件1:财综〔2018〕42号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pdf

丰都财政发[2019]130号附件2:渝财规[2019]1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