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254D/2024-0002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公安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5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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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公安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5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6 |
丰都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城市建成区(含三合街道、名山街道、水天坪工业园区)进一步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常态化综合整治。
二、整治重点区域
丰都县城市建成区(含三合街道、名山街道、水天坪工业园区)的城市道路主次干道,学校、医院、景区、商圈周边道路及消防通道等重点区域。
三、整治重点违法行为
一是占用消防通道、公交停车位、人行横道、多排停车、斜向停车、不按车位停放等乱停乱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电动两轮、三轮摩托车;
二是摩托车及电动车违法载人、不戴头盔、加装雨伞;
三是机动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车辆随意调头、随意穿插抢行、压线行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扰序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栏杆等扰序交通违法行为。
五是机动车驾驶人接打电话、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车窗抛物、机动车鸣喇叭噪音等安全隐患违法行为。
希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丰都县公安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