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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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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6年)

丰都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026121日在丰都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丰都县人民政府县长  唐守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连同《丰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并提请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十四五”时期及2025年工作回顾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丰都发展进程中攻坚克难、开拓奋进、成果丰硕的五年。面对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世纪疫情严重冲击、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等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和县委工作部署,始终坚持党建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总体实现了“3个根本性好转、1个整体性优化”。202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5.3亿元,五年新增109.2亿元,年均增长5.7%。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3.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亿元、较2020年增长61%。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2020年增长32.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缩小至2.09:1。“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总体完成,现代化美丽丰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五年,我们答好“丰都八问”,在实干担当中交出“三张答卷”。累计培育“新农人”8595名、共富农场323个,带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速稳居全市第一方阵、村均集体经济年收入突破30万元,获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8项国家级荣誉。发展“新市民”带动群众转移进城,累计新增学位1.1万个、车位1.2万个、工位2.3万个、公厕58座,改造老旧小区706万平方米,新增城市建成区1.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3.5%、较2020年提高4.3个百分点,滨江步道、龙河生态廊道等成为城市新地标。依托“一委两会”开展跟随服务,覆盖外出农民工17.2万人,成功引进项目3个、代办事项1026件次。

这五年,我们聚焦“四新”产业,在聚链成群中积蓄发展势能。投资200亿元的东方希望新材料项目落地开工,配套钙基产业园项目一期建成投产,成为丰都首个投资破百亿的制造业项目。栗子湾抽水蓄能电站控制性工程龙河特大桥合龙、替代水源吕家沟水库建成投用,累计完成新能源项目投资36.5亿元,风电总装机规模居全市第3。启动“百亿恒都”培育计划,建成西南地区最大牛肉精深加工项目,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规上企业产值达58.4亿元、较2020年增长46.1%。破题文化“黑珍珠”“红宝石”转化利用,连续3年跻身中国文旅融合竞争力百强县,祈福季、庙会多次登顶全网热搜,打造五云楼冷焰火、仙境南天湖等新场景新业态38处,文体娱规上企业从无到有、新增10家,文旅产业增加值保持两位数增长,游客总花费671亿元。

这五年,我们聚力动能转换,在创新突破中激活发展引擎。创新“资源+”“能源+”产业发展模式,探明白泡石储量2.9亿吨,创新央地合作保障6亿方工业用气,累计签约项目233个883亿元,项目开工率跃升至77.9%。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新培育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5个、市级“专精特新”企业23家,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465.4%、285.7%。实施技改项目57个26.6亿元,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速保持在10%以上。成功发布“丰收之都”区域公用品牌和“丰都麻辣鸡”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认证“两品一标”47个、市级以上品牌73个,产品体系迈入品牌化标准化新阶段。

这五年,我们深化改革开放,在破解难题中释放内生动力。数字重庆形成基本能力,“企业入统升规智管”入围数字重庆建设成果展。全面完成政企分离,79家县属国企重组形成“5+15”架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较2020年分别增长319%、142.3%。工业园区“管委会+运营公司”一体运行,园区开发区考核跃居全市前5、山区库区第1,获评全市食农加工“十佳园区”。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渝万、宜涪高铁建设进度全线第1,垫丰武高速全线开工,南天湖高速启动建设,累计完成投资70.8亿元。西部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班车首发、水天坪码头挂港开航,建成投用山区库区首个冷链公用型保税仓库,通道货运量累计337标箱,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6%。成功创建牛肉、榨菜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获批中国(重庆)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

这五年,我们打好“三场硬仗”,在坚守底线中筑牢发展根基。动态消除“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实施涉农项目3283个、完成投资38.1亿元,市级考核连续四年获评“两好一优”,高分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国控、市控考核断面和水功能区稳定达标,森林覆盖率提升3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年均保持340天以上,龙河丰都段创建重庆“美丽河湖”、成为全国治水标杆,推动美丽重庆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疫情、火情、旱情有效应对,成功处置有记录以来最大降雨的“7·10”特大暴雨灾害,连续93个月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八五”普法规划圆满收官,连续两年获评“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群众安全感始终保持在98.5%以上。

这五年,我们坚持民生为大,在共建共享中提升民生福祉。创新打造新市民就业创业产业园,城镇新增就业3万余人。新建幸福小学、育才中学等5所学校,建成幼小初高“15年家门口优质教育”体系,留丰就读人数提升13.4个百分点,获评全国首批校家社协同育人实验区。人民医院、中医院成功创建三级医院,县域内就诊率稳定在98%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6%以上,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至79.4岁。老年食堂在全市率先实现全覆盖,困境儿童监护体系获市级优秀案例。行政村通畅率、通邮率达100%,“保交楼”“保交房”任务超额完成。滚动实施103件民生实事,民调满意度跃居全市第7。

各位代表!五年砥砺,我们用奋斗定义时光;五年跨越,我们以实干铸就辉煌。回首来路,我们收获的不仅是沉甸甸的发展实绩,更有满满的信心与底气。一批国家级试点、荣誉花落丰都,一系列重要活动、典型案例从这里走向全市乃至全国,充分彰显了丰都发展的新成效,诠释了丰都干部群众的硬核担当,一个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极具潜力的现代化美丽丰都,正昂扬奋进、阔步向前!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我们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稳进增效、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工作导向,全力以赴扩内需、优结构、防风险,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3%,社零总额增长4.9%,较好完成了县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主动服务重大战略。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承接川渝通办事项355项,共建“双圈”重大项目完成投资26.1亿元。工业园区获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先进集体。成功举办首届川渝草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与涪陵海关建立全方位合作关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开工建设,组织企业赴东南亚布展14场次,水泥熟料、擦拭纸等本土产品首次走出国门,鲟鱼率先恢复对外出口、走出西南第1单,通道货运量达100标箱。扎实推进数字重庆建设,核心业务数字化率、数据编目和治理合格率保持100%,贯通市级应用198个,上线智能预案1688个,线上流转事件59.1万件、办结率达98.9%。

(二)骨干产业举旗引领。坚持工业强县战略,复合材料门窗等24个亿元级项目成功签约,压裂石英砂等22个项目开工建设,红心柚大健康等9个项目建成投产,合同引资195.5亿元、到位资金23.7亿元,工业投资增长16.5%、居全市A档,工业税收增长6.1%。以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链接农业与市场,恒都农业产值增长13.8%,麻辣鸡门店超1000家,榨菜加工能力达22.5万吨,新增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规上企业8家,产值增长13%,年度赛马比拼居全市第2。创新打造“丰收之都”爆品矩阵线上平台,开展“进市级机关、进重点国企、进高等院校”推介展销51次。建成全国唯一藠头类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麻辣鸡产业纳入国家质量认证融合试点。

(三)文旅融合迸发活力。创新推出《目连救母》等民俗节目,参与创作《高粱杆儿节节甜》斩获全国群星奖,丰都图书馆获评书香重庆最美阅读空间。馆藏纸质文物修复入选全国优秀案例。启动酆都神话城建设,打造丰都福宴等消费场景5处,名山景区文旅融合服务入选国家标准化试点。建成南天湖露营基地、房车营地4处,新增低空飞行等体验项目12项,高分通过国家级度假区复核验收。双路九重天研学康养基地、包鸾市级旅游度假区加快推进,玉带山—轿子山、夹壁山成为网红徒步打卡地。丰都与瓜纳华托文化交流入选中国文旅品牌出海百强案例,国际友城工作质效跃居全市第2。丰都庙会获《人民日报》整版报道,文旅抖音号传播力指数稳居全市前3,首次入列中国最美县域榜单,荣登全国县域文旅融合发展潜力榜榜首,接待游客人次、旅游总花费分别增长8.1%、8.6%。

(四)“小县大城”提速推进。创新打造线上线下新市民之家,整合出台“暖心十八条”,打造“蔬菜产业园”1200亩,上市438套四代商品住宅引发抢购热潮,配售型保障房获全市“好房子”设计大赛第一名。横五路世纪花城段路基建设全面完工,龙河三桥引桥、隧道有序推进,王家渡与龙河新城人行通道主桥主体完工,凤凰广场升级投用。改造老旧小区68.8万平方米,加装更新电梯154部,整治燃气管网179公里。新建口袋公园2个、山城绿道3公里,治理消落区14.8公里,新增城市绿地8万平方米。王家渡滨江长廊获评市级美丽县城特色风貌名片。龙街启动打造商业新场景,龙城商圈、麻辣鸡一条街建成投用,“车轮上的夜市”持续火爆,新增商贸限上企业42家。

(五)乡村振兴稳中提质。上线运行“肉牛产业大脑”,建成投产高档牛、富锶鸡等养殖项目,肉牛、生猪、家禽分别出栏7万头、50万头、1300万羽。建成榨菜文化体验馆,培育有机榨菜、错季榨菜基地800亩。榨菜、藠头、鲟鱼出口量保持全市前列。新培育“新农人”1748名,发展专业合作社16家、家庭农场63家,累计发放“新农人贷”8.4亿元,带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95.3亿元、增长4.3%。打造和美院落400个,和美乡村建成率达60%。实施水利部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河北对口支援等项目45个4.2亿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帮扶集团和巴南荣昌帮扶协作持续走深走实。建设高标准农田4.5万亩,粮食播种100.9万亩、产量达6.78亿斤,守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底线红线。

(六)重点改革攻坚突破。10户一级集团、45户子企业完成重组整合,盘活非土地国有资产24.3亿元、回收资金15.3亿元,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园区改革持续深化,盘活土地928.8亩,新建标准厂房4.5万平方米,规上制造业企业纳税2.6亿元,亩均税收增长43.5%、居全市A档。持续开展“1号茶叙日”,建立常态化服务企业机制,高效解决企业诉求227件,新增减税降费12亿元,带动新增市场经营主体5834家、新发展率8.5%。3家企业获全国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检验级”,企业数量片区第1。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家、科技型企业228家,规上战新产业产值达21.9亿元。

(七)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11处,完成碧溪河清淤3.7公里,改建污水管网21.5公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7.2%,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长江干流、龙河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包鸾河成功创建市级幸福河。完成“国储林”林地流转6万亩,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2.3万亩,治理石漠化7.5万亩、水土流失8.4万亩,生态修复矿山130.5亩。新建公共充电站11座、充电桩86个,金籁科技成功创建市级绿色工厂,东方希望水泥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PM2.5平均浓度低于全市水平。丰都入列“大仙女山片区”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

(八)民生保障更加坚实投用“就业创业智服系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986万元,城镇新增就业6522人。培元中学建成开学,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通过市级验收,专门教育经验获教育部推广。成立人工智能教育研究院,入选全国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基地。人民医院建成全市首家“国家县域慢病管理中心”,中医院挂牌重庆中医药学院教学医院,疾控中心成功创建二甲机构。发放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补”资金1.7亿元。新增群众体育场地16.5万平方米,举办走跑大赛等大型赛事14场,斩获全国残运会奖牌13枚,丰都足球队出征“渝超”以不败战绩排名片区第1。高效处置三建洗澡池地灾险情,暨龙凤来社区避险经验入选应急管理部典型案例。完成法律援助545件,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推进,电诈、涉未等重点案件有效遏制,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始终坚持民生为大,全心全力办好10件重点民生实事。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设施。拓宽名山龙洞湾至殡仪馆道路。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465场次。打造暖“新”驿站10个。加装政务服务大厅便民电梯2部。整治外墙瓷砖4.5万平方米。建设“四好农村路”100公里、农村公厕14座。改造供水管道42.5公里、水表1.1万块。为19座公交站台增设雨棚、座椅。这些实事,办的是群众家门口的“柴米油盐”;这些努力,为的是群众“三餐四季”的安心温暖。我们将继续用心用情、抓细抓实,从“一老一小”、一村一社做起,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复人大代表建议275件、政协委员提案237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同时,国家安全、国防动员、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外事、侨务、审计、统计、供销、档案、修志、保密、双拥、消防、气象、地震等工作扎实推进,工会、妇女、儿童、青少年、老龄、老干部、科协、慈善、残疾人、红十字等事业持续进步,共同巩固了全县政通人和、团结奋进的良好局面。

各位代表!2025年主要目标任务的完成,标志着“十四五”圆满收官。五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委带领全县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结果。回望五年奋斗路,我们携手穿越风雨,也共同见证变迁。每一个平凡岗位的日夜坚守,每一次攻坚克难的并肩同行,都汇聚成今日丰都昂扬奋进的底气与力量。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离退休老同志,向驻丰部队、驻丰单位,向在丰都创业和支持丰都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向在全国各地奋斗打拼的丰都老乡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丰都正处在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传统产业支撑、市场主体活力、科技创新能力有待增强,新动能培育壮大仍需时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还有短板,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也需持续优化。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奋进的鼓点。我们坚信,只要初心不改、方向不移,只要凝心聚力、务实苦干,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跨越不了的关山。我们将以涉深水区的勇气、啃硬骨头的担当,全力以赴破难题、补短板、促发展,决不辜负全县人民的厚望与重托!

二、“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是现代化美丽丰都建设积厚成势、整体跃升的关键阶段。我们要全面贯彻党中央明确的“六个坚持”原则,牢牢把握市委“五个新阶段”的重要判断,锚定2030年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中彰显丰都更大作为的目标,对标对表“七新”要求,坚定“三县三城”发展定位,建设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旅游名县,打造产业新城、文化名城、山水智城,加快呈现全域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生动图景。

—奋力冲刺高质量发展新开局。全力推动经济综合实力新跃升,确保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5%左右,经济总量突破6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万元。做强“2+3”工业产业体系,聚力打造500亿级先进材料、300亿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100亿级清洁能源、100亿级消费品及特色装备制造、100亿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工业总产值突破600亿元。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一主两辅多特色”产业能级,做强“丰收之都”区域公用品牌,加快培育现代巴渝“新农人”,力争农业总产值突破110亿元。深入实施“文旅双创”行动,构建“双城三线四核全景”格局,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旅IP,文旅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1%以上。大力培育战新产业和未来产业,提质增效推进“双倍增”行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成功创建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加速构建高水平开放新格局。立足渝东北渝东南开放门户城市定位,推动从“通道经济”向“枢纽经济”跨越转型。完善“铁公水空”立体交通网,提速“两铁三高”建设,建设丰都港区水天坪作业区铁路专用线,构建“4+1+N”现代化港口码头体系,打造“铁公水”无缝衔接、内外贸一体畅联开放平台。提升制度型开放能级,推动中国(重庆)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走深走实,优化外贸外企综合服务体系,外贸企业海外竞争力和市场拓展力显著增强。深入推动区域协同联动,积极对接主城都市区同城化发展,强化交通对接、产业协作与公共服务共享。全面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流动壁垒,激发消费潜力,打造近悦远来的消费环境,努力在山区库区带头开放、带动开放。

—聚力创造高品质生活新愿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缩小到2.06:1以内。加快建设教育强县,实施“大爱教育”十大行动,巩固拓展“15年家门口优质教育”体系,成功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深入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县级医院创等晋级,完善县域医共体管理运行机制,基本构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滚动实施民生实事,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完善“一老一小”服务,打造青年发展型和生育友好型、养老友好型、儿童友好型社会。提升城乡宜居品质,全域打造“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高标准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巴渝和美乡村。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网,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持续优化生态环境,让共同富裕更加可感可及。

—攻坚实现高效能治理新突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数字重庆建设,强化两级治理中心主轴功能,态势全面感知、趋势智能研判、处置协同高效、调度敏捷响应、平急快速转换的本质安全新体系基本构建。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筑牢安全发展底线,健全维护国家安全体系,加强经济金融、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社会治安等领域风险闭环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推进法治丰都建设,深化法治政府、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民呼我为”快响快办品牌,激发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活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丰都、法治丰都。

三、2026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现代化美丽丰都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政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聚焦深入答好“丰都八问”,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和化债,强化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支撑,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社零总额增长4.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碳排放完成年度目标。重点抓好十个方面:

(一)全面提速重大项目建设。坚持把重大项目作为夺取“开门红”、赢得主动权的首要任务,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扭住项目干,为“十五五”开局注入最强动能、筑牢坚实支撑。

实施引领项目攻坚行动。全力攻坚骨干工业。提速推进东方希望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完工110kV专用变电站、第二气源燃气管线等配套项目,建成年产15万吨新材料生产线。加快建设特铝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全力攻坚通道建设。渝万高铁26座桥梁、7条隧道、25段路基全面完工,丰都北站高铁站房达到静态验收条件。宜涪高铁迁改任务全面“清零”,丰都站“双线并站”启动建设,完成投资6.2亿元。垫丰武高速中短隧道全面贯通,中小桥梁下部结构基本建成,完成投资25亿元。南天湖高速完成先行用地交付,全面推进控制性工程建设。全力攻坚能源发展。启动栗子湾抽水蓄能电站地下厂房开挖支护、上下水库大坝填筑,全面铺开主体项目建设。竣工许明寺农光互补、回山坪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新增装机100MW,完成投资7亿元。

实施基础设施补短行动。畅通城市动脉。贯通横五路一号隧道,完工世纪花城段道路工程、龙河三桥下部结构,完成投资1.5亿元。王家渡与龙河新城人行通道、高铁新区广场枢纽竣工投用,C线道路、王家渡龙河东防洪护岸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强化水利保障。提速建设飞龙中型水库,完工飞龙河管桥、石垭口隧洞等工程,完成投资2亿元。高效推进小安溪中型水库、4座小型水库前期工作。探索建设全国首个县级水网调度中心,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配套项目,提升水资源保障和防汛抗旱能力。筑牢交通支撑。完工包鸾至涪陵大木道路油化改造工程,启动许董路、仁凉路、青十路等道路升级改造,建成“四好农村路”100公里,力争完成国道G351兴义至长江大桥段改线工程前期工作。

实施争资立项突破行动。精准谋划储备。围绕“两新两重”、城市更新、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高标准谋划、包装、储备重大项目200个以上。全力向上争取。高频次汇报衔接,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市级规划“盘子”,确保到位上级资金不低于同类区县、不低于上年水平。强化落地保障。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保障项目用地4000亩以上,园区开发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率达100%。深化政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项目信贷投放,积极推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落实重大项目“一对一”服务专员制度。加强调度督导。对重大项目实行“月调度、季通报”,数字化监管、全周期督办,力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0亿元以上。

(二)加力推进工业产业发展。聚力打造先进材料产业新城,推动“2+3”工业产业体系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全面提升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

做强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新材料产业。全力推动新材料产业全链布局,落地开工复合材料制造基地、东方希望溶剂灰岩等项目,初步构建新材料产业集群骨架。前瞻谋划无机纤维材料、纳米碳酸钙、金属镁等特色产业集群,加强镁铝合金等前沿材料合作攻关与项目储备。升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持续培育“百亿恒都”,做好上市辅导,力争开工6亿级牛肉精深加工二期项目。加快建设麻辣鸡产业园,建成投用源小幺、吉千寻等4个麻辣鸡工厂,开工建设麻辣鸡检测中心和共享冻库。延链发展休闲食品、宠物食品等高附加值品类。推行“一把手跑市场”,力争牛肉、麻辣鸡等特色产品销售额增长15%以上,新增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规上企业5家。提升特色制造产业。推动长源船舶轴舵制造等7个项目建成投产,超细玻璃粉等9个项目序时推进,轻量化汽车配件等8个项目开工建设,董家福寿、高镇建材等特色产业提质发展,工业投资增长10%以上。引导企业“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推动龙头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提升至65%以上。

提升招商引资实效。突出链式思维。开展“链长+链主+专班”招商,绘制重点产业链精细招商图谱。编制主导产业发展规划,集聚上下游深加工企业,力争开工复合门窗等配套项目10个以上。创新招商机制。依托“一委两会”深化驻地招商,聘准用好“丰都招商大使”,推介考察项目50个以上。推行“资源+”模式,打好基金招商、场景招商“组合拳”,力争引进项目30个以上。推动落地转化。优化招商引资项目全周期服务,对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落实服务专班,力争合同引资100亿元、到位资金30亿元,签约项目开工率突破80%。

强化工业发展保障。做强原料储备。加大铜、铅、锌等战略矿种调查力度,重点查清砂岩、高钙灰岩等关键资源,挖掘冶镁白云岩资源潜力,规划打造包鸾、武平等集中开采区。做优能源支撑。深化“新能源+天然气+产业”绿色发展模式,加大与中石油西南油气田、中石化江汉油田等合作力度,提速建设涪陵白涛至丰都水天坪输气管道、水天坪与兴义阀室连接管道,加快推进仁沙、保合和长江南岸片区等板块页岩油(气)开发利用。加快建设500kV方斗山变电站、玉溪热电联产送出工程,积极布局储能电站、分布式光伏等绿色能源项目。做实园区平台。完成市级高新区“以认促建”挂牌,启动高新区产业规划编制和科创孵化中心建设。制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标准,盘活土地200亩以上,新建标准厂房5万平方米以上,亩均产值增长5%以上。

(三)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新农人”兴农村,统筹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

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延伸产业链条。启动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增肉牛适度规模养殖场20家,养殖和牛200头。落地肉鸡产业集群,加快推动麻辣鸡原料本土化,启动原料鸡新品种选育、培育核心种群4000羽,支持湛普打造“麻辣鸡专用花椒”示范基地。打造有机、错季、富锶三类榨菜基地1700亩,新增榨菜精深加工能力1万吨。支持红心柚、藠头、柑橘、茶叶、栗子大米等产业差异化发展。深化品牌建设。纵深推进质量强县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注册落地丰都麻辣鸡图文商标,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0件以上。举办“锶乡丰都”等品牌推介展销活动,推动“丰都牛”“麻辣鸡”进入高端商超,产品附加值提升10%以上。强化数字赋能迭代升级“肉牛产业大脑”,落地新希望“AI+现代畜牧业创新基地”项目,建成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规模牛场分批次安装物联网设备。建立数字榨菜产业分中心,智能化管理作物生长、病虫害防治,榨菜种植规模稳定在28万亩以上。

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建强新农人队伍。深入实施小县大城、强镇带村、强村富民贯通联动改革,全面落实“1+4”新农人培育政策,完善认证标准,优化互助体系,培育“新农人”1000名。推广应用“巴渝新农人培育”平台,开展“四校合一”分类培训,培育“乡村CEO”60名、高素质农民500名以上。创新共富发展模式。探索“共富农场+托管”模式,共富农场稳定在300个左右。建成“1+6”县级农事服务中心,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10万亩以上,深化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用好畜禽养殖基地建设创业引导基金,探索共富新业态,支持龙河、江池等发展休闲农场10个。激发农村资源活力。完善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市场建设,引导城市资本下乡,推动集体土地流转、宅基地等线上交易,年内交易额超6000万元。全面完成双路、树人市级第二轮土地延包试点,稳妥推进100个以上行政村承包地确权登记工作。

筑牢乡村发展根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实行问题核查“双向交办”,落实开发式帮扶、兜底式保障举措,拓展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渠道,增强内生动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深化和美乡村建设。持续开展农村饮水质量提升行动,新建“蓄引提调”工程10处、管网850公里,农村规模化水厂覆盖率达72%。实施“一片三线”整治行动,提升三合—包鸾—湛普片区人居环境,改造农村户厕1000户以上,和美乡村建成率达80%以上。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持续完善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体系,新建高标准农田5万亩。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2026年粮食生产面积100.92万亩,粮食产量6.85亿斤。

(四)深化文旅商融合发展。坚持守正创新、提质增效、融合发展,积极融入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

提档升级旅游产业。攻坚项目提质景区。推进名山文化公园建设,力争建成并试运行酆都神话城,完成码头扶梯升级、景区索道改造、标准化趸船打造,推出“平湖丰都”新游线。提质南天湖度假区,新增玻璃水滑道、漫山步道等体验项目,完善运动、康养、交通等配套设施。策划龙河峡谷飞雪连天景区,提升九重天、雪玉洞景区,创建包鸾、太平坝市级旅游度假区和玉带山、轿子山、飞龙洞国家3A级景区,打造半小时农文旅融合休闲旅游圈。优化服务厚植文创。策划经典旅游线路,推出“一票制”畅游机制。升级“惠游丰都AI小助手”,完善景区在线预约等功能,升级改造游客中心3个,重点景区志愿服务全覆盖。培育文化创意产业园,孵化福寿、影视等特色产业,新增文创产品20种、市场主体50家、规上企业3家以上。聚力营销拓展市场。持续办好“三季一会一节”等文旅活动,策划“千万级流量”短视频营销矩阵,推出丰都形象宣传、主题宣传、景区宣传,冲刺抖音“重庆榜首”2次以上、进军“全国榜”,力争接待游客突破3600万人次、旅游总花费174亿元以上。

繁荣发展文体事业。丰富文体服务供给。完善城市规划区健身步道和五人制足球场等体育设施,完成体育馆升级改造,全覆盖完善行政村文体设施,探索成立球类俱乐部,推动机关单位体育场地免费开放。开展全民阅读推广70场次、群众文体活动400场次以上,举办走跑、滑雪等大型赛事15场以上。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策划遗址公园,启动名山古建筑群等申报国保单位,实施高家镇遗址安防工程,认定县级非遗工坊10个以上。推进中元节、木棒头戏等申报市级非遗,新增非遗项目6个以上。完成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提升改造,强化红色文化传承教育功能。深化文化研究阐释。找准丰都形象定位,推进丰都文化系统性研究,加快《丰都名山民俗文化大观》等专著编撰。开展丰都神话与中华文明谱系、世界神话体系比较溯源,联动泰国、越南、新加坡等国家开展文化研究。

提振商贸消费活力。优化商业布局。积极发展高质量商超、酒店、餐饮业态,推动久桓酒店装修投用、鲜龙井生态火锅城开业运营,打造优质餐饮示范店4家以上,落地一批连锁餐饮住宿品牌。探索规划汽车市场,有序推进高铁站、世纪花城、金科黄金海岸商圈建设。丰富业态供给。聚焦文化产品化、旅游产业化,推动“丰味小吃”特色街区、福街开街运行,打造硒锶鱼、全鸡宴特色餐饮门店及文创产品旗舰店。大力发展“夜经济”,启动建设高品质商业街。打造优势品牌。加强“丰收之都”区域公用品牌宣传营销,建强食农、文旅、餐饮、住宿等优质子品牌,甄选推广一批臻品、爆品。建成投用电商产业园,推动“邮运通”模式试点,落地电商行业龙头企业2家以上,新发展限上企业30家。

(五)加快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遵循城市发展规律,统筹硬件与软件、城区与乡村,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核心竞争力。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交通综合治理。开工建设峡南溪公交首末站,规划建设世纪花城人行天桥,拓展点对点定制公交、接驳公交等出行服务,强化背街小巷停车综合治理,优化重点区域、关键节点交通组织,提升缓堵保畅综合效能。增强城市功能配套。建设生态广场等一批立体停车楼,新增停车位400个以上。科学规划花鸟、二手、汽车等专业市场与农贸市场,增设劳动者港湾、司机之家、骑手驿站、“朝夕摊位”等便民场所。启动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深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老旧小区5个3.4万平方米,整治外墙瓷砖1.5万平方米,改造消防立管2500米,更换增设消防器材2500套。加快推进适老化改造,增设无障碍设施58处。加强地下空间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更新改造。

强化新市民服务保障。支持人口转移进城。优化完善发展和服务新市民工作机制,迭代升级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暖心举措,按需投用300亩“蔬菜产业园”,力争推动8000人进城安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54%。优化住房供给体系。建立完善覆盖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房的分类保障体系,推广青年安居工程等供应方式。加快实施龙河东、仙女湖片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增优质地块500亩,开发低密度改善型商品住宅。创新城市危旧房改造模式,探索打造旧房原址重建示范项目。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升级改造新市民之家,上线“AI+新市民服务智慧集成”,开展政策自动匹配兑付、公共服务帮办代办,服务新市民2万人次以上。持续深化“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建设,探索打造现代社区、完整社区,建成“美好家园”小区2个以上。

建设宜居文明城市。擦亮城市底色。持续挖掘城市文化内涵,将城市LOGO等元素有机融入城市建设,打造具有辨识度的城市新地标。加快建设小官山古建筑群、丰都新城储备库等历史文化街区,打造名山—双桂山市级传统风貌区,争创市级历史文化名城。拓展休闲空间。着力提升城市滨水空间,持续改造滨江步道。建设口袋公园2个,升级小微空间5处,适地适树提质美化城市绿地。提档升级龙河湿地公园,启动建设龙河东体育公园,规划建设城郊登山步道,打造周末游、亲子游等休闲娱乐新场景。深化城市治理。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构建良好人居环境、公共秩序、文明风尚。持续建设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开展违法建设、占道经营等专项整治,城市治理有效处置率达95%以上。

(六)大力推进开放型经济建设。坚持内外联动、双向互济,持续发挥通道功能、节点城市作用,提速打造渝东北渝东南开放门户城市,加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新格局。

提升平台开放能级。夯实口岸发展基础。提升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质效,正式运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成投用智能化海关查验系统,推动公用型保税仓业务扩面,提升产业集聚辐射能力。做优外贸服务平台。深化与千信外经贸集团、陆海新通道公司业务合作,打造外贸进出口企业孵化平台。谋划建设外贸产业园,打造集报关、退税、融资、信保等“一站式”服务平台。积极引入国际认证与质量溯源体系,实现与东盟国家货物运输“一次委托、一单到底”。强化产业转型赋能。引导外贸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新产品开发,提升品牌、技术竞争力及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提质扩容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引育跨境电商2家以上。

扩大外贸规模效益。做强外贸主体。鼓励恒都、三和等重点外贸企业发展精深加工,支持蔡轩水产建设初加工厂房,新发展外贸企业2家,推动农产品出口额增长20%以上。壮大产业链条。推动富锶矿泉水、麻辣鸡辣椒油等产品出口实现“零”的突破,培育桑葚干、山茶油等优质产品以自主品牌出口。拓展国际市场。支持东方希望水泥熟料、龙璟擦拭纸做大出口体量,推动牛肉扩大出口香港、拓展出口澳门,支持鲟鱼、榨菜、藠头新拓展东南亚市场。加强与墨西哥瓜纳华托经贸合作,推动特色产品进入拉美市场,完成外贸进出口4亿元。

畅通现代物流体系。联通战略通道全过程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快构建“铁公水”多式联运体系完成丰都港区水天坪作业区铁路专用线可研编制,常态化开行西部陆海新通道班车班轮、货运量达到100标箱。优化内部循环。开工建设县级快递物流园,建成投用城市冷链配送中心,优化农村物流服务站点布局,实现农产品“出村进城”当日达。积极培育低空经济新业态,完成南天湖航空营地前期工作,探索无人机物流配送应用场景。提升航运能级。启动水天坪码头升级改造前期工作。开通“两江游”旅游航线。加强航运、港口、货源三方合作,推动丰都—宜宾等航线纳入“千里轻舟”货运班轮,实现“一江达海连成渝”。

深化区域协同合作。高质量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持续迭代“四张清单”,推动3个市级清单项目完成投资16亿元。探索与阆中联动举办牛肉文化节,扩大恒都牛肉品牌影响。持续深化协作帮扶。争取水利部帮扶资金、三峡后扶资金5亿元以上,力争落地开工项目20个以上。强化“丰都基地+枣庄市场”“西品东售”等消费帮扶模式,组织河北、山东企业采购丰都农产品。深走实市内协作。联合忠县等地共同打造“长江三峡文化游”精品线路。与主城协同区深化教师、医护人员互派机制,落地协作项目2个。

(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力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持续释放发展动力和市场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新能量。

加快数字重庆建设。强化数据提质增效,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和共享流通,常态保持数据治理合格率、共享满足率100%,以数据流整合决策流、执行流、业务流。持续迭代县乡治理中心,制度化推进“多中心合一”,完善视联网、无人机、风险一张图等调度指挥“工具箱”,构建“全灾种、全覆盖、扁平化、可视化”融合通信矩阵,提升城市运行和治理中枢能级。全力提升应用实战能力,优化升级本地应用,健全应用实战评价机制,推动贯通应用、上线预案全面实战,形成更宽领域更多层级协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打造一批“人工智能+”示范综合场景,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形成生态。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持续优化国企布局。深入推进国企布局调整和资产重组,健全“户头”“人头”双控机制,压降法人4户。加快国企市场化转型。深化国企薪酬、国企经理层人员管理等改革,形成以绩效考核为主的薪酬分配制度,对子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强化国资风险管控。迭代升级国资智管平台,构建投资、财务、产权、风险“四位一体”监管场景,实现债务、投资等重大风险100%穿透式监测预警。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优化企业服务机制。深化“1号茶叙日”机制,坚持现场答疑、限时办结。落实服务专员制度,推广“AI+企业码上服务”平台,构建“企呼我为”服务闭环机制,“四上”企业上线率、企业诉求办结满意度达100%。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加强标准化建设,推动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全渝通办,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率不低于95%,力争办事指南线上线下100%同源同质同标。推动“一次办”“一窗办”迭代升级,综合窗口受理率提升至80%、好评率保持在97%以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化“高效办成‘个转企’一件事”改革,完成“个转企”30家。精准帮扶、分类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1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科技型企业80家、“四上”企业60家,培育经营主体4500家。

(八)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动摇,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九治”为牵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深化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建成投用年处理能力2.6万吨的榨菜废水处理设施,开工建设渠溪河生态修复工程,动态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烤烟熏烤废气治理,严管露天焚烧、餐饮油烟、施工扬尘,淘汰老旧货车733辆,道路清扫保洁率达90%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40天左右,严防重污染天气。保障土壤环境安全。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场,启动飞灰处置项目,开展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打造化肥农药减量示范片2000亩,回收废弃农膜851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加强生态系统修复。推进国土绿化。提质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1.75万亩,实施石漠化治理7.4万亩,生态修复矿山75亩。加强河道治理。接续实施中小河流防洪能力提升项目,开工建设龙河口至安宁段生态修复工程,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自然岸线保有率达95%。强化水源地保护。优化调整水源地名录,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完成梨子坪等水库规范化建设,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保护生物多样性。落实林长制、河长制,推进长江十年禁渔。长效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加快绿色低碳发展。严格“三线一单”管控。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林权制度改革。深化“三兴”行动,培育“三兴”村5个、“兴星”之家100个,建设双路、南天湖、太平坝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片,推进“大仙女山片区”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引导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开展错峰减排攻坚行动,改造提升中小型涉气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公众低碳出行,新能源营运汽车投放占比达80%。新增“无废细胞”10个。实施绿色转型行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支持重点企业进入碳排放市场,合理提高绿色贷款比重。联动武隆仙女山推动森林资源生态价值转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

(九)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努力让千家万户的生活热气腾腾、幸福蒸蒸日上。

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高质量建设新市民就业创业产业园,完成三峡技校迁建达标。接续开展“职引未来·就在丰都”就业攻坚行动,打造“新市民之家就业创业服务驿站”,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000万元。开展低收入人口就业攻坚促增收行动,推动就业帮扶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加大欠薪治理力度,发挥“一委两会”跟随服务作用,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促进教育优质均衡。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创新、扩优提质行动。强化“1+1+N”教共体建设,推广幸福小学、育才中学办学理念。落实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迭代升级家庭教育互助会,完善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推进“大爱教育”,持续做大协同育人资源包。探索智慧教育应用场景,培养数智领航教师100名,打造全国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基地。深化“丰美润心”心理健康品牌建设,教师心理健康资格认证全覆盖,建成青少年心理健康学校。有序推进乡村“小散弱”学校整合撤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寄宿制学校。优化城区资源布局,开工丰都中学第三教学楼,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优质教育服务。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提速推进人民医院、中医院三甲创建,深化与重医附一院、市中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完成重点特色专科建设6个,新增甲级基层医疗机构2个,基层就诊率提升至65%以上。建成投用中医院城西院区、人民医院内部连接道,启动疾控中心迁建工程,试运行南天湖度假区“潮汐医院”。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2个百分点。倡导积极婚育观,落实生育支持和激励政策。

持续兜牢民生底线。接续办好票决的10件重点民生实事和市级交办民生事项。做好“民呼我为”民生诉求办理。持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用好长护险扩面制度,医保、社保参保人数稳定在63万、52万人以上。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救助帮扶机制,残疾人“两补”应享尽享。健全落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强化空巢老人、困境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力争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2个。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十)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丰都。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稳妥化解政府债务。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推动化解存量债务,严控综合融资成本。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打造非法金融活动治理“AI+”综合场景,开展全域风险监测排查,建立“一户一档”风险台账,确保线索处置率100%。严控地产风险。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额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守护舌尖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抓牢安全生产监管压实安全责任。迭代升级“全灾种大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坚决打赢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防灾减灾救灾固本强基三年行动收官战。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强化风险防控。深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全面推行预警响应机制,落实递进式预警“叫应”与“熔断”。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清零。夯实安全基础。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高楼消防”物联感知能力建设,强化高层建筑数字监管水平。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和三级物资储备,常态化开展实战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

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夯实基层治理。启动实施“九五”普法规划。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丰都实践,探索建立商事调解组织,推动“一站式”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规范乡村殡葬秩序。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完善法治化“路线图”,实体运行“疑难信访事项监管”平台。规范社会秩序。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深入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政府自身建设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站在“十五五”开局的新起点,我们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筑牢忠诚之魂,提升政治引领效能。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健全完善闭环落实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用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诠释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承诺、对丰都发展的担当。

(二)恪守为民之本,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快办”转变。积极探索“AI+政务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成为常态,持续提升政务效能。坚持“四下基层”、走好群众路线,用好“民呼我为”等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通道。持续优化“下评上”考核机制,切实为基层减负、为企业松绑,以政府的“服务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和企业的“发展指数”。

(三)夯实法治之基,提升依法行政效能。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加强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确保各项决策经得起法律和实践检验。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一步提高政务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弘扬清廉之风,提升廉洁政府效能。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的刀刃上。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帆。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凝聚全县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以开拓进取的锐气、攻坚克难的勇气、久久为功的志气,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丰都而努力奋斗!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6年全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6年全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丰都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全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2026年,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主线,以城市现代化安全韧性治理为牵引持续深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坚决打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保卫战

一、强化统筹调度,深化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

(一)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党组)会议重要情况通报内容。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制度,加强重要时段履职调度将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参考

(二)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坚持三管三必须,加强本行业领域、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细化和动态调整内设机构责任分工。动态厘清职能交叉领域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一件事全链条细化行业部门在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地灾防治、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防范应对极端天气事件重点任务及分工。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狠抓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重点人员,督促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纳入安全培训计划和统一管理,从严实施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考核落实总工程师制度和日周月隐患排查、一线人员两单两卡机制。引导大型企业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供应链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小微企业区域化系统化安全治理。强化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公路铁路、景区景点、在建项目、水利水电、“九小场所”商业综合体、林场等经营管理单位巡查巡护、转移避险、关停熔断等灾害防范应对职责。

(四)强化综合统筹协调能力。发挥安委会、防减救灾委“牵头抓总”作用,推进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防减救灾专项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规范运行,完善安委会会议制度及报告制度,建立重要事项跟踪督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务实开展季度述职、年度复盘工作。建立防灾减灾救灾各专项指挥部和专委会平急结合、协同联动机制,实现“统、防、救全链条管理。

(五)强化考核巡查和结果运用。聚焦中央和重庆市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深化隐患整改“回头看”,聚焦县级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点内容开展季度督查及明察暗访,完善交办督办、通报批评约谈制度。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迟报漏报瞒报、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并将结果纳入党建统领“885”机制考核运用。用好清单管控和督查激励创新机制,抓实闭环整改。用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各专委会切实履行职能职责,提炼全市面上共性问题申报市级清单,积极推进示范榜打造及典型经验推广工作,达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隐患、治理一片区域”目的

二、强化事故灾害防控,完善源头治本的风险防范体系

(六)抓好安全韧性城市建设。优化安全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巩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加快外墙瓷砖脱落整治,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深化窨井盖、道路塌陷等维护排查整治,开展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行动。探索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七)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用好技防物防措施,利用新质生产力推动传统高危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落后工艺设备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推动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等常态化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100%。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建立遏制重特大事故长效机制。

(八)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固本强基三年行动收官。优化城市排水防涝智能监测体系。完善防洪薄弱风险点动态管理机制,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气象灾害监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森林消防水池(箱)及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丰都县三峡库区应急避难场所提升改造工程。

(九)抓好重点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完成水陆交通、建设施工、危化品、城镇燃气、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灭火等行业领域安全治理年度工作。

三、强化应急处置,巩固反应灵敏的救援救灾体系

(十)强化“大综合一体化”指挥调度。健全典型灾害事故场景一体化指挥调度机制,推动应急资源全量入库落图,构建以县、乡两级治理中心为主轴的信息接报、预警发布、会商联动、资源调度和数据共享一体化作战模式。完成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修编,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三化一卡”(简明化、图表化、实战化,应急处置卡)建设。常态化、情景化开展各级各类应急演练。

(十一)优化预警响应机制。加强重点时段、重要节点趋势分析和会商研判,完善分段分级分类分层预警响应机制,与“141”基层智治平台深度融合,构建预警响应—执行—反馈闭环链路。迭代中小河流递进式分级响应措施,完善洪水风险会商和龙河流域梯级电站水库联合调度机制,推进监测预警数据信息共享。对持续演进的重大风险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件,果断提高响应级别,严格落实紧急熔断措施。

(十二)建强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指挥、应急救援、支持保障三类队伍和“常专群”三支救援力量建设。深化基层应消一体建设,制定年度联合训练计划,开展联训联演联考。健全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共训共练和救援合作机制,分层组织指挥员、战斗员、通信员训练,分批开展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骨干培训,开展乡镇(街道)救援队伍比武竞赛。

(十三)做好救灾救助和灾后恢复。全面落实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十五五”规划,对标大灾巨灾救灾物资峰值需求,优化储备物资品类、规模和布局。落实渝速拨灾害救助工作机制,抓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加快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维修加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四、强化监管执法,健全系统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

十四)加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积极宣传贯彻《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公开行业监管规则和标准,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细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完善监管与执法协同机制。破除“监管执法一单清”及“执法+监督”系统壁垒,实现执法数据同步共享,落实“‘综合查一次’无事不扰”的工作要求。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难题,执法力量得以攥指成拳,执法方式转向多跨协同,执法效能向精准高效提升。

(十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和指导服务。编制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单,推进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规范行政执法两码互核机制,执法人员扫企业码亮证,企业扫执法码评价,构建双向闭环监督机制。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发布涉企执法示范优秀案例。开展专家进万企指导服务。

(十六)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灾害调查评估。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审查备案机制,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情况。严格执行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依法查处自然灾害责任事件并开展典型案例复盘。事故结案后1年内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并及时公开发布。

五、强化群防群治,夯实共建共享的社会共治体系

(十七)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线上打造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短视频,在主流媒体宣传。线下通过“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方式,开展安全宣传。盘活闲置资源,新建改造科普体验场所。将安全教育融入全学段教育,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课时。

(十八)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评估办法和技术服务规范,推动高危行业领域安责险应投尽投,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功能。扩大巨灾保险覆盖面,引导保险机构将部分保费投入灾前预防。鼓励团购网站、外卖平台将九小场所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纳入用户评分评价。规范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执业行为。

(十九)健全社会协同机制。依托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村(社区)、网格做好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先期处置和安全宣传等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发现报告身边事故隐患。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爱心企业参与抢险救灾、科普宣传,加大成功预警避险转移表彰奖励力度。

六、强化贯通协同优化实战实效的数字应急体系

二十)突出应用场景实战实效。迭代升级应急指挥智救、自然灾害防减救、安全生产智管等重点场景,依托三级治理中心、“141”基层智治平台一体化运转。加强370兆赫兹窄带集群、卫星通信等应急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救援队伍和村(社区)保底通信装备建设,提升断路、断网、断电条件下应急通信韧性能力。提升数字工作台实战效能,常态化流转智能预案事件,通过全要素在线、全过程留痕、全闭环管理,强化数字工作台平时预演、战时指挥核心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一键调用、自动匹配、快速启动、规范执行。

(二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智能感知预警。提升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智慧交通、工地、燃气等应用场景,完善“行业+气象”风险预警体系,强化监测数据共建共享共用,提升综合分析研判能力。推进形成风险点位清单并动态更新落图,加密部署应急鹰眼、视频监控、气体探测、振动传感等监测设备,提升风险早期识别与预警能力。

附件:核心绩效指标责任及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核心绩效指标责任及重点任务分工

一、核心绩效指标

序号

名称

2026年目标

责任单位

1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0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

因灾群死群伤责任事件

0

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3

生产安全较大事故起数

0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5%以上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5

已落实监测措施的灾害点亡人数

0

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6

森林火灾受害率

0.3‰以内

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7

次生衍生责任事故死亡人数

0

县安委会、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8

大面积停电事件起数

0

县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重点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重点整治

序号

名称

2026年目标(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危险化学品领域

完成成品油、烟花爆竹等专项整治任务。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年度培训任务。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执法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事故继续实现“双零”目标。

县应急管理局

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重庆丰都海事处、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局、县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2

非煤矿山领域

持续推进落实“八条硬措施”,深化露天矿高陡边坡安全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油气开采行业停产井、重点井场站场、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含硫化氢集输管网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事故风险。加快推进矿山信息化“三个一”工程建设,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在产在建矿山“矿山安全在线”系统使用率达100%。

县应急管理局

县公安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3

消防领域

贯彻落实《重庆市进一步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若干措施》。11月底前,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重点部位物联感知设备接入率达80%以上。推进市政消火栓建设,按计划实施小型消防站建设,深化消防装备更新换代,优化结构性能。将消防设施、老旧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市更新行动和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县消防救援局

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民族宗教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三分局,各乡镇(街道)

4

电力领域

滚动开展电力电量平衡,科学制定负荷管理预案,开展节约用电行动,供需两侧发力确保电力供需平衡、电网安全运行。统筹实施发供电设施设备年度检修计划,优化检修工期和方案,充分利用电网负荷低谷时段开展临停检修。高效快速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减少损失和影响。

县经济信息委

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国网重庆丰都供电公司、发电公司,各乡镇(街道)

5

综合交通运输领域

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完成拆解老旧营运船舶任务。客(渡)运船舶依规安装的视频监控接入率达100%。推动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动态维护。开展危桥整治5座。

县交通运输委

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委、重庆丰都海事处、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6

城乡燃气(醇基燃料)领域

常态化排查治理城镇燃气油气安全风险隐患,重拳整治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问题。完善燃气管道定期体检制度。结合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大燃气管道智能物联感知设备布设力度。持续加强生产、销售环节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县经济信息委

县公安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7

工业领域

在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等重点行业,持续开展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外包作业“四个作业”和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涉高温熔融、涉冶金煤气和危险化学品使用“五类企业”重点专项整治。落实动前“三问三查”(问风险、问后果、问措施,查环境、查设备、查防护)机制。

县应急管理局

县经济信息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8

文化旅游与体育领域

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检查计划,对网吧、KTV、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等文旅经营场所定期开展风险研判、问题排查、督促整改、闭环销号,切实筑牢文旅行业安全风险防控屏障,坚决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持续深化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综合整治,指导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所、体育场馆等单位健全完善“一景一策”“一馆一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红、橙、黄、蓝等级管理实现文化旅游企业达98%以上,年度文物保护单位巡查率、公共文化设施在线安全监管率达98%以上,游客满意度达90%以上。加强载人游乐设施、旅游新业态、新项目安全评估。强化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推动体育场馆运营安全管理机制建设。

县文化旅游委

县民族宗教委、县公安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重庆丰都海事处、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局、文旅集团,各乡镇(街道)

9

卫生健康与养老领域

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覆盖率达100%。持续推动“企业职业健康管家服务+中小微企业帮扶”。加强市级化学品毒性鉴定能力建设。面向重点行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调查和干预,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8%以上。

县卫生健康委

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有关乡镇(街道)

10

建设施工暨既有房屋领域

推动房屋市政工程风险隐患动态清零,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率达100%。有序推进老旧小区和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抓好重点项目、危大工程、委外作业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监管。

县住房城乡建委

县交通运输委、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11

城市运行领域

聚焦路桥隧道、城市供节水、城市园林绿化、户外广告招牌等重点领域,强化委托外包、大修检修、有限空间、动火动焊四大危险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市政结构设施运行维护,桥隧结构设施病害整治率达100%,加强城市供水保障,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8%以上,新建改造供水、排水管网10公里。

县住房城乡建委

县经济信息委、县交通运输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有关乡镇(街道)

12

道路交通领域

开展遮挡、污损号牌等逃避检测违法行为专项打击行动,现场治超点位检测货运车辆遮挡、污损号牌率不高于1%。强化超限、超载运输案件溯源调查,溯源率不低于50%。深化非法营运全链条综合治理,非法营运投诉率下降10%,高度疑似违规营运车辆退出率达30%,重点窗口地区非法营运案发率下降10%。推动“两客一危”年检率和年审率达99%以上,道路“两客一危”企业安全隐患解除率达98%以上。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改造危旧桥5座,普通公路灾害风险较高及以上路段监测预警设施安装接入率100%。推进农村地区高风险路段视频图像补盲建设, 强化识别预警和精准查缉。推进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深化农村地区“千村万路”治理。运用“渝运安”数字化风险管理,助力农村中小学生安全便捷出行。

县公安局

县教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三分局,各乡镇(街道)

13

教育领域

搭建企业微信和“云丁盾”小程序校园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分层级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轮训,覆盖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员,以及负责消防、交通、基建工程、装备服务、危化、心理和校外培训等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教育领域安全综合指导,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将安全教育融入全学段教育,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课时。

县教委

县卫生健康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14

农业农村领域

持续深化农机(含小型农机具)、渔业、农(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畜禽屠宰(特别是肉牛屠宰环节)、农村沼气和畜禽粪污、高标准农田建设、野外农事安全用火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推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结合乡村全面振兴等重大政策,在项目统筹、资金投入等方面保障基层消防安全需求。针对农业有限空间作业,各乡镇(街道)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和1次宣传培训。县农业农村委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屠宰场和畜禽养殖企业配备硫化氢、氨气等有害气体检测设备,减少人工作业风险。

县农业农村委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水利局、县消防救援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5

特种设备领域

持续开展电梯维保质量提升、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治理专项行动、锅炉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问题、氧气瓶保压阀、化工企业特种设备等排查整治。年底前,实现新生产和在用的工业氧气瓶100%采用保压阀,燃气调压装置法定检验率高于95%,全县电梯故障困人率低于0.5%,全县电梯无纸化维保率高于95%。

县市场监管局

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街道)

16

商务领域

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排查率达100%。开展商场超市、旧货流通、展览等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集中培训,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持续开展餐饮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整治“黑加油点”专项行动,实现线索核查率、问题整改率100%。

县商务委

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17

汛旱灾害防治领域

开展2个水毁修复项目完工验收。对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飞龙水库主体开工建设,完成金龙水库前期工作。推动暨龙河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和渠溪河治理项目20km以上,推进碧溪河流域整治工程前期工作。开工建设丰都县龙兴坝-名山组团引调水工程。

县水利局

有关乡镇(街道)

18

地质灾害防治领域

实施3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完成2处中小型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在16处地灾隐患点新建智能化监测台站。对248名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实施避险搬迁。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各乡镇(街道)

19

森林草原火灾防治领域

规范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涉林旅游景区禁烟、农业生产用火管理、电力线路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四个专项行动”。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宣贯。加强防火道路、消防水池(箱)及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防火期护林员在线率达90%以上、火情报警信息处置率达95%以上。

县林业局

县公安局、县文化旅游委、县农业农村委、县经济信息委,各乡镇(街道)

20

排水防涝领域

推动积水风险隐患全量纳管、精准落图,完善城市内涝积水风险点位前端感知和预警阈值,巩固保持5处城市内涝积水风险整治成果,落实地下空间防淹防倒灌措施,新建改造雨水管网0.5公里。

县住房城乡建委

有关乡镇(街道)

21

地震灾害防御领域

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开展监督检查,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应评尽评,重大建设工程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比例达100%。全面应用“社会·渝震安”,实现震前、震中、震后信息智能化服务。推进大型水库(库容5亿立方米以上、坝高100米以上)建设、油气开采区专用地震台网建设运行。

县应急管理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街道)

22

气象灾害防御领域

修订并落实《丰都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业务化运行暴雨、高温、低温雨雪冰冻、强对流天气等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定制本地化风险预警产品。升级2个区域站点观测要素。

县气象局

县应急管理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23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领域

积极引导充换电设施接入监测平台,加强运行监测管理。综合考虑充电基础设施分布现状、供需关系、服务特点等因素,科学指导建设运营企业按需优化“饱和区”、加密“潜力区”,建设一批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全面落实《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

县经济信息委

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24

民爆领域

紧盯民爆生产、销售企业重点场所和环节,行业安全检查覆盖率达100%,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新训率达100%,严厉整治“四超”(超员、超量、超时、超产)、“三违法”(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县经济信息委

县公安局,有关乡镇(街道)

三、重点应用/平台

序号

名称

2026年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1

危岩地灾风险管控

按全市统一部署,配合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高质量数据集框架建设,研发危岩裂缝识别等智能体,应用智能防范、智能救援、智慧治理等子场景。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2

工程智管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配合增加消防安全检查模块,实现检查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留痕、隐患全量自动落图。

县住房城乡建委

3

渝悦·农房智管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实现覆盖率达100%。

县住房城乡建委

4

城市内涝治理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配合构建中心城区内涝预警模型,提速开发城市防涝人工智能体。

县住房城乡建委

5

渝运安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配合推动向网约出租、水上客渡等领域拓展。

县交通运输委

6

水旱灾害防御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配合迭代风险预警产品,加强洪水预报演进、淹没等模型参数率定。

县水利局

7

惠游重庆、巴渝文物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覆盖全市98%以上的重点文物保护和重点公共文化设施。

县文化旅游委

8

政务·特种设备在线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配合建设运行设备智管专区,加强物联感知数据接入,强化电梯维保过程监管,增强信息预警和提示功能。

县市场监管局

9

能源保障 E 本账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上线运行。

县发展改革委

10

智慧林业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配合迭代升级林火视频监控烟火识别人工智能算法,增加履职量化评估管理、“透明战场”辅助决策模块。

县林业局

11

重庆气象综合预警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配合推广风险研判智能体,形成“风险清单一张表、风险预警一张图、风险研判一份报告”,基本实现“风险智识、预案智配、预警智达、效能智评”。

县气象局

12

社会·渝震安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贯通。

县应急管理局

13

丰都县中小河流防洪调度

加强流域洪水预报,加快建成投入实战。

县水利局


2026年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和《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形势,现发布禁火令如下:

一、禁火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510日止。

二、禁火区域:全县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燃放烟花爆竹、玩火、放孔明灯等

(二)烧香、点烛、烧纸钱等

(三)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等农事用火活动

(六)采取生火、点灯、拉电网、放鞭炮等方式驱赶野猪等野兽,从事有可能引发火灾的施工作业。

(七)其他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全面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的检查巡查和森林防火宣传,重点加强林区内寺庙、公墓、坟头等祭祀场所和入山路口、人口密集林区、森林旅游景点、林农交错地带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和隐患排查,认真落实老人、小孩、智力障碍和精神障碍等重点人群的监管措施,深入落实十户联防机制和早期火情135处理机制,防止各类原因引发森林火灾。

五、林区内输电线路、变电站、通讯线路、输气管道、易燃易爆物品贮存仓库等经营管理单位,要全面排查、及时整改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六、进山入林的所有车辆和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站点的登记检查,严格落实扫码进入林区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挠,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七、凡违反本禁火令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森林草原火条例》及《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予以处罚构成违法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和火情应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公安、县林业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报告森林防火报警电话:02370728119

丰都县人民政府

2026410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双路镇马鞍山社区相关道路命名的批复

双路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马鞍山社区相关道路命名的请示》(双路府文〔202611)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命名奋斗路。该路段起于鑫陇御府经保障性住房止于罗家庙,路段长135624米。

根据《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规定,此次道路命名涉及的部门和乡镇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做好地名管理相关工作。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及居民身份户籍等信息的更新。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新命名道路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设置、维护和管理好城镇新命名道路地名标志牌。双路镇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做好新命名道路的宣传等工作。

此复

丰都县人民政府

2026330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渝府发〔20192号)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通告施行期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34日止。

二、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域)和场所

(一)三合街道、双路镇以及名山街道城市建成区,包括龙河东、峡南溪以及名山新城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三合街道洋河、瓜草湾、峡南溪社区所有涉农区域,丁庄社区6组,汇南社区1234589组,童仙寨社区1234组,双庙社区2组,峰顶社区123组,新建社区3组,啄木嘴村2345组,罗山村1234组;双路镇断桥沟、马鞍山社区所有涉农区域,双路社区23组,花园社区123组,楠木村14组;名山街道九龙社区,两汇口社区12组,鹿鸣寺社区126组,镇江村4组;兴义镇长沙社区12组,保家炉村3组,坦铺村2组。

(二)国家机关办公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三)车站、码头、公园、广场、商场、景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四)桥梁、隧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及居民楼(阳台、窗户、楼道、屋顶);

(六)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

(七)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九)除本通告列明的可集中燃放点之外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场所,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志,并负责管理。

三、集中燃放时间段及燃放点

(一)集中燃放时间段:

2026216日(除夕)19:00202621701:00

202633日(元宵)19:0020263401:00

(二)集中燃放区域及点位:

1.龙河东:仁安悦江澜小区东北侧200米空地;

2.峡南溪:幸福大道加油站对面300米建筑垃圾填埋场;

3.名山街道:名山旅游广场。

四、禁限放区域和场所内,禁止生产、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重庆市公布规格和种类的烟花爆竹。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六、严格烟花爆竹品种管理

(一)本县燃放区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

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

(二)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品种:

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1.2″)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擦炮、摔炮、拉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七、禁放区内禁止使用电子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产品。

八、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条例》规定。

十、对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丰都县人民政府

2026123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丰都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丰都府办发〔202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丰都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已经县委常委会第174次会议、县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10    

(此件主动公开)

丰都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县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防范廉政风险,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除适用于招投标法的工程项目外)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依法合规、权责分离、风险导向、公开透明、高效便民、公平竞争的原则,构建“预算编制需求确定采购执行合同管理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档案管理”全流程闭环控制体系。

第四条 政府采购应当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县财政局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资金的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无预算采购新增隐性债务。

第五条 政府采购工作应当积极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绿色环保产品等政策导向,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设置差别歧视性条件排除、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

第六条 政府采购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相关采购信息应当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公开。

第七条 县政府建立政府采购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政府采购重大问题,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统筹和监督协调。

县财政局是本县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制度制定、预算管理、流程监管、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投诉处理等综合管理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行业政府采购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采购人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全过程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第二章 政府采购决策

第八条 采购人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应当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科学编制年度采购预算,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依法公开采购意向等,规范拟制采购计划、审核采购文件、签订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和结果评价、支付采购资金,依法答复供应商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和监督检查,妥善保管采购档案。

规范建立权责分离制度,严禁同一部门或个人全程负责采购活动,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轮岗周期不超过5年。

第九条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或县域重点发展规划核心项目、需突破常规采购方式的超大额度项目、社会关注度极高且影响公共利益的项目,按以下程序决策:

(一)采购人完成可行性论证、风险评估、需求调查及方案编制;

(二)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后开展采购。

第十条预算金额2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的货物和服务的采购项目,或跨部门协作常态化项目、集中采购目录内重点品目项目、预算调整幅度超原批复20%及以上的项目,按以下程序决策:

(一)采购人完成需求调查及方案编制;

(二)经主管部门合规性审核;

(三)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后开展采购。

第十一条预算金额100万元(含)—200万元(不含)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按以下程序决策:

(一)采购人完成需求调查及方案编制;

(二)经主管部门合规性审核;

(三)提交县政府县长审批通过后开展采购。

第十二条预算金额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按以下程序决策:

(一)采购人完成需求调查及方案编制;

(二)经主管部门合规性审核;

(三)提交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审批通过后开展采购。

第十三条 预算金额20万元(含)—50万元(不含)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按以下程序决策:

(一)采购人完成需求调查及方案编制;

(二)经主管部门合规性审核;

(三)提交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审批通过后开展采购。

第十四条预算金额20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除集中采购目录内框架协议采购品目),属于单位日常零星货物采购、内部常规服务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未完成框架协议供应商征集的小额零星采购,由采购人按照单位内控制度决策,形成书面记录存档后实施采购。

第十五条 应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等特殊情形:

(一)应急采购,由采购人提出需求,编制简易采购方案经应急项目决策机构(人)同意后采购,事后补备相关手续;

(二)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由采购人编制采购方案和采购计划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采购。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按照《丰都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丰都府办发〔202115号)和《丰都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丰都发改发〔2025131号)执行。

第三章 采购方式与执行标准

第十七条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管理:

(一)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预算金额≥50万元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二)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预算金额<50万元的项目,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

(三)分散采购项目中,预算金额≥50万元(货物和服务类)、≥100万元(工程类)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采购方式和流程采购,严禁化整为零、拆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

(四)50万元预算金额<200万元的货物或者服务项目、100万元预算金额<400万元的工程项目,根据项目特点选择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非招标方式采购;预算金额≥200万元的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预算金额≥400万元的工程项目,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第十八条 限额标准以下且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采购:

(一)预算金额20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人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采购;

(二)预算金额20万元(含)—50万元(不含)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人按照本单位内控制度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开采购。

第十九条 政府采购应当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通过电子平台实现采购意向公开、计划审批、报名、投标、开标、评审、合同签订等环节线上办理,取消不必要的纸质材料,提高采购效率。

第二十条 分散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选择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采购人从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办理名录登记的社会代理机构或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中择优选择合作对象;

(二)委托代理采购的,应当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服务范围、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四章 采购执行

第二十一条 采购预算管理:

(一)采购人应当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编制采购预算,预算编制应当科学合理、真实准确;

(二)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的,应当按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相关要求编制调整预算,经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采购需求管理:

(一)采购需求由采购人牵头制定,制定前应当开展市场调研,明确技术指标、市场供给、价格趋势、服务期限、验收标准等核心内容,严禁“量身定制”;

(二)需求文件须经单位内控领导小组审核,重点核查是否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严禁限定特定品牌、地域或设置不合理业绩门槛等,并填写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表》,审核意见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 采购文件编制与发布:

(一)采购文件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需求规范编制,严禁设置排除、限制竞争的条款;

(二)采购人应当邀请专家或法律顾问对采购文件合规性进行复核;

(三)按照相关规定在法定平台挂网公告,主动接收潜在供应商反馈,对合理意见及时修正。

第二十四条 项目评审环节管理:

(一)评审专家从重庆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

(二)评审全程录音录像(保存期不少于15年),评审报告需详实记录核心内容并由全体专家签字,不同意见应注明理由;

(三)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时限内书面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进行回复,异议方对结果不满可依法向县财政局投诉。

第二十五条 合同管理: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条款应当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保持一致,明确违约责任;

(二)合同签订前应当经单位法制部门或法律顾问审核,签订电子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履约验收:

(一)采购人应当成立验收小组,由业务、财务、技术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

(二)验收小组应当对照合同约定逐项开展验收,出具验收报告,明确注明“合格”或“不合格”,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三)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责令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资金支付与档案管理:

(一)采购人应当凭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合规发票等完整资料办理付款手续,支付时间不得晚于合同约定,且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二)采购档案包括预算、需求、采购文件、响应材料、合同、验收报告等,由专人保管,保存期限自采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

第二十八条 县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专项检查、在线监测、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核查制度执行、流程合规性、政策落实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共享机制,县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采购人等通过相关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监督管理效能。

第三十条 县财政局牵头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维度包括法律法规执行、质疑投诉处理、政策落实等方面,监督检查结果应当依法公开,并纳入相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

第三十一条 采购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代理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合作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规避公开采购、化整为零或拆分项目的;

(二)设置歧视性条款、排斥潜在供应商的;

(三)与供应商、代理机构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或拖延付款的;

(五)超预算、无预算采购的;

(六)未按规定开展履约验收的;

(七)未按规定公开采购信息的;

(八)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财政局责令改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串通采购相关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二)泄露应当保密的采购信息的;

(三)未按规定执行采购程序的;

(四)违规收取费用的;

(五)其他违法违规代理行为。

第三十四条 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集中采购目录,是指由重庆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的、纳入集中采购管理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品目清单;

(二)限额标准,是指由重庆市财政局规定的、达到该标准即需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的采购金额标准;

(三)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对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通过公开征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采购人根据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

第三十六条 使用由政府负责偿还或者提供还款担保的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主权基金等资金的采购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管理。

国家和重庆市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等政府采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丰都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度丰都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承办单位要认真对照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规定,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县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指导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3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度丰都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丰都县“十五五”平安建设规划

县委政法委

第二季度

2

丰都县“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

县发展改革委

第二季度

3

丰都县“十五五”工业经济

高质量发展规划

县经济信息委

第二季度

4

丰都县“十五五”美丽丰都建设规划

县生态环境局

第二季度

5

丰都县“十五五”住建(城管)发展规划

县住房城乡建委

第二季度

6

丰都县“十五五”公共服务规划

县发展改革委

第三季度

7

丰都县“十五五”现代服务业

发展规划

县发展改革委

第三季度

8

丰都县“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教委

第三季度

9

丰都县“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

县科技局

第三季度

10

丰都县“十五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县交通运输委

第三季度

11

丰都县“十五五”农业农村

现代化规划

县农业农村委

第三季度

12

丰都县“十五五”商务发展规划

县商务委

第三季度

13

丰都县文化旅游体育“十五五”发展规划

文化旅游委

第三季度

14

丰都县气象发展“十五五”规划

县气象局

第三季度

15

丰都县“十五五”数字重庆建设规划

县治理中心

第三季度

16

全县行政区划调整

民政局

第四季度

17

2026年丰都县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

规划自然

资源

第四季度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镇乡街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根据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渝退役军人局〔20261号)文件规定,现就调整我县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

(一)调整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标准。

调整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详见附件1

(二)调整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的定期抚恤金、地方优待金标准。

1.调整“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年43116元、36000元、32928元。

2.调整“三属”地方优待金标准。根据我市关于调整建立“三属”地方优待补助金制度的规定,按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 2025年所确定的“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同比增长比例,同步调整我市 2025 年“三属”地方优待金标准。重庆解放前牺牲烈士的遗属地方优待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4071元(其中“11·27”烈士遗属地方优待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61229元),重庆解放后牺牲烈士的遗属地方优待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9424元;公牺牲军人遗属地方优待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6546元;病故军人遗属地方优待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0756元。

调整后的标准详见附件2

(三)调整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地方优待金标准。

1.调整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713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4534元。其中,在乡参加抗日战争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5038元。

2.调整在乡复员军人地方优待金标准。根据在乡复员军人地方生活优待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规定,按照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221元的85%执行,调整为每人每年18888元;同时,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简称区县)为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年给予的120元补助继续执行。

调整后的标准详见附件3

(四)调整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0728元。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地方优待金标准按每人每年1248元继续执行。

调整后的标准详见附件4

(五)调整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军人(以下简称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包含解困人员)的生活补助、地方优待金标准。

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24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0908元。参战退役军人地方优待金标准按每人每年 1200元继续执行。

调整后的标准详见附件4

(六)调整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以下简称老年烈士子女)的生活补助、地方优待金标准。

1.老年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64元,调整为每人每年9036元。

2.老年烈士子女地方优待金标准,按本条第(三)项中烈属地方优待金的相关规定调整。

调整后的标准详见附件5

(七)调整从1954 11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标准。

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提高24元,提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744元。

调整后的标准详见附件6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标准从202581日起执行。

三、有关要求

市级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各镇乡(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财政所要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抚恤优待补助专项经费管理,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抚恤优待补助金。要扎实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优化工作方式、提高确认质效,进一步夯实优抚数据基础,确保优抚数据真实和财政资金安全。

附件:1.重庆市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优待金标准表

2.重庆市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优待金标准表

3.重庆市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优待补助标准表

4.重庆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优待补助标准表

5.重庆市在乡老年烈士子女生活优待补助标准表

6.重庆市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表

丰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119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加快,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农业设施项目不断增加,我县设施农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为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渝规资〔2020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渝规资〔202543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坚决遏制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促进我县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界定设施农业用地适用范围

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

(一)作物种植设施用地

1.生产设施用地。指直接用于农作物种植(工厂化栽培)、温室大棚等设施用地。

2.辅助设施用地。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检验检疫、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农产品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初加工设施用地,不包括农产品展示、深(精)加工场所用地等。

(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

1.生产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的圈舍、养殖池(工厂化养殖房)、绿化隔离带、场区内通道、进排水渠道等设施用地。

2.辅助设施用地。与养殖生产相配套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看护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

(三)把握政策底线

设施农业用地应保持农用地属性,相关设施农业用地必须直接用于或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对农产品展示、餐饮、娱乐、康养、深(精)加工、畜禽屠宰、肉类加工、员工宿舍、科研、展销、住宿、办公、会议、停车场等项目用地必须纳入建设用地管理。坚决杜绝钻政策空子、打擦边球、刻意变通等非农用途的违法用地行为。

二、严格执行设施农用地选址

各乡镇(街道)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在保护耕地、集约节约用地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经营者合理选址,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地质灾害风险区、土壤污染地块、城镇集中规划建设区和控制区、新增耕地地块(含土地复垦地块),选址应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不占优质高产良田,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不属于规模化养殖的,由乡镇(街道)组织自然资源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产业农服中心、村社等联合踏勘选址,出具现场踏勘选址意见(包括地块原貌照片);属于规模化养殖用地,由乡镇(街道)政府上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县农业农村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进行联合现场踏勘选址,出具现场踏勘选址意见(包括地块原貌照片)。

三、严格执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巡查制度

(一)严格落实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制度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责任主体单位,对辖区内的设施农业用地工作负总责,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8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备案工作,要切实加强备案全过程规范管理。

(二)严格落实动态巡查监督制度

各乡镇(街道)街、各村社、县级有关部门应严格落实三级巡查监督制度。

1、严格落实备案后动态巡查制度。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对新建项目备案后3个月、6个月、1年等关键节点现场核实,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大开大挖、超用地规模、超备案建设期限等情况,直至项目竣工,并核查情况及时上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委。

2、严格落实三级巡查监督制度。一是各村社应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不定期重点巡查设施农用地项目是否备少占多、备甲占乙、闲置2年以上等问题,做好巡查日常记录。二是各乡镇(街道)应全面加强备案项目巡查监督工作,增加日常动态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每年至少对已备案项目全覆盖巡查一次。三是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每半年一次对已备案项目进行联合重点抽查。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将有关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四、乡镇(街道)及县级部门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设施农业用地的备案和全过程的日常监管,落实前期选址、协议签订、备案审查、信息汇总报备、续期管理、项目退出等各环节的全流程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经营者按照审核通过的方案实施农业设施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安全和质量;负责督促经营者在备案规定工期内竣工,建设工期原则上不超1年,确需延期项目须经县级主管部门现场核查同意后,方可延期;负责督促经营者做好日常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生产活动安全有序;负责督促经营者按要求办理项目环评或环保手续;负责建立设施农业备案台账、规范管理备案档案;责令经营者缴纳代为复垦涉及土地复垦费用的不足部分,督促经营者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县农业农村委:负责设施农业建设的技术服务和政策业务指导,要督促经营者规范填写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对建设方案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建设方案中设施建设标准栏要根据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不同设施类型,明确设施结构类型、占用土地的类型(压占或者挖损等)及面积;对依据相关建设设计资料明确了场地平整挖填深度的,可以在其他事项栏进行备注;农业设施平面布置示意图明确农业设施的功能分区布局、建筑结构、建(构)筑物层数和楼高等关键信息。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全面掌握本区域设施农业用地情况;负责设施农业用地信息上图入库、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标注占用前的地类)等数据管理;认真审查复垦方案(表),并指导经营者规范编制复垦方案或填写复垦表,指导乡镇政府做好复垦方案(表)与建设方案内容的一致性审查。编制复垦方案的要专章阐述农业设施建设方案;复垦表中重点规范地表工程类型主要复垦工程,其中地表工程类型栏需注明农业设施的用途、结构类型,土地损毁类型、面积,主要复垦工程栏需注明拆除农业设施、挖填平整等措施,拟复垦的地类和面积。

五、强化设施农业用地退出管理

(一)明确设施农业用地退出情形。设施农业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乡镇(街道)应注销其备案,书面通知项目业主和集体经济组织,并函告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等有关部门:1.备案后两年未动工建设,三年未竣工或设施闲置弃管三年以上的;2.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等行为,且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3.项目业主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注销的;4.因规划调整、土地征收、产业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不再实施原设施农业项目的;5.土地经营权被依法依规收回的;6.使用林草地批准文件过期且未按时办理延续手续的。

(二)健全设施农业用地恢复机制。除土地被依法征收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被注销后,乡镇(街道)应督促项目业主在1个月内完成土地复垦,并会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等有关部门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及时纳入国土变更调查和更新上图入库信息。项目业主不复垦或者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乡镇(街道)组织代为复垦。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涉及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是各类审计、督察的重点。各乡镇街应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工作,建立台账,实行台账管理;指定办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经办人员应熟悉备案业务和流程,积极主动指导经营者规范填写表格、完善备案资料存档,严禁推诿扯皮、吃拿卡要。

(二)部门协作,严格执法

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日常执法动态巡查,对不按规定兴建农业设施和使用土地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早上报、严查处。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将设施农业用地纳入日常管理,联合建立巡查监管机制,采取重点抽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已备案设施农业项目进行巡查监督。对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擅自扩大用地规模,违反规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按违法用地查处。对正在建设的设施农业项目擅自改变农业生产用途的,由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时制止、责令限期纠正。

附件:1.丰都县主要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

      2.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材料目录(参考清单);

      3.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表

      4.乡镇(街道)设施农业用地联合踏勘表

      5.县级部门设施农业用地联合踏勘表

      6.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

      7.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

      8.农业设施用地协议

      9.设施农业用地复垦表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

20261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丰都县主要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

序号

畜禽种类

规模标准

(一)

年出栏量五百头以上

(二)

普通

肉牛

年出栏量五十头以上

奶牛

存栏量一百头以上

(三)

绵羊、山羊

年出栏量二百只以上

(四)

存栏量五十匹以上

(五)

年出栏量五千只以上

(六)

肉鸡

年出栏量一万只以上

蛋鸡

存栏量二千只以上

(七)

肉鸭

年出栏量一万只以上

蛋鸭

存栏量二千只以上

(八)

年出栏量五千只以上

(九)

年出栏量一万只以上

附件2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材料目录

(参考清单)

1.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

2.设施建设方案(含平面布置示意图);

3.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协议;

4.土地流转合同(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出具);

5.项目公告材料(设施建设方案、土地使用条件、用地协议公告影像资料及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公告无异议证明)

6.设施农业用地界址点坐标成果表(2000大地坐标系,含电子格式),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用地面积分类统计表);

7.设施农业用地复垦表或土地复垦方案(符合农业农村部门大型畜禽养殖场认定标准:生猪年出栏>2000头,奶牛存栏>1000头,肉牛年出栏>200头,肉羊年出栏>500头,蛋鸡存栏>10000只,肉鸡年出栏>40000只的,应提交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预存费凭证及土地复垦资金使用监管协议;

8.项目经营者身份证明材料:经营者为自然人的,提交经营者本人身份证;经营者为非自然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提交上级主管单位《营业执照》的应补充该单位的书面授权证明;

9.经营者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附件3

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表

用地单位

丰都县XXXX项目

申请事由(用途)


用地位置

青龙乡双河村7社

占用土地面积m2

m2

其中耕地m2

m2

所在村社

意 见



自然资源所审核

意 见


乡镇村建环保部门审核意见


产业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备注









附件4

乡镇(街道)设施农业用地联合踏勘表

踏勘日期          

申请业主信息

姓名(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拟建农用设施地址




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及规模

丰都县XXX镇规模化XXX建设  占地面积 X亩

拟建场地情况:1、生产设施用地及建设面积:生产设施用地(合计XXX平方米,即XXX亩):主要包括XXXX。占地面积分别为:XXXX。其他项目特点。2、附属配套设施用地(合计:XXX平方米,即XXX亩)。主要包括XXXX。占地面积分别为:XXXX平方米。

村社意见


自然资源所意见


产业服务中心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乡镇(街道)政府

同意该项目选址。

备注栏








备注:村社对选址权属纠纷及流转土地发表意见;自然资源所对选址用地性质及规划范围发表意见:产业服务中心对选址现场动物防疫条件(养殖相关)及设施科学合理性发表意见: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对选址环境影响及排污可能的影响发表意见。

附件5

县级部门设施农业用地联合踏勘表

踏勘日期          

申请业主信息

姓名(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拟建农用设施地址




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及规模

丰都县XXX镇规模化XXX建设  占地面积 X亩

拟建场地情况:1、生产设施用地及建设面积:生产设施用地 (合计XXX平方米,即 XXX亩) : 主要包括XXXX。占地面积分别为:XXXX。其他项目特点。2、附属配套设施用地 (合计:XXX平方米,即XXX亩)。 主要包括XXXX。占地面积分别为:XXXX平方米。

乡镇(街道)政府

同意对该项目选址进行联合踏勘,请各相关部门根据踏勘实际情况对选址以及相关建设发表意见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县农业农村委


县生态环境局


备注栏








备注: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后,上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踏勘,反馈设施农用地联合踏勘意见。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选址用地性质及规划范围发表意见:农业农村部门对选址现场动物防疫条件(养殖相关)及设施科学合理性发表意见:县生态环境部门对选址环境影响及排污可能的影响发表意见。

附件6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

编号:丰都县乡(镇)〔20〕第 号                          单位:公顷

项目名称

丰都县XXXXX项目                           联系电话:

经营者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建设地点


用途及规模


土地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期(不超1年)

年  月 日一 年  月 曰

设施建设类型

新建或补办手续

项目用地情况

总面积:   公顷

其中:设施农业用地面积   公顷;露天种植面积0公顷。

拟建

设施

情况

生产

设施

建设内容:  生产设施用地:  公顷。

拟使用土地情况

面积

占项目总用地 面积比例(%)

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

园地

林地

未利   用地

其他

土地









辅助

设施

建设内容:  公顷。

拟使用土地情况

面积

占项目总用地 面积比例(%)

耕地

永久基本 农田

园地

林地

养殖

水面

其他

土地


%







是否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并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是

项目所在地

集体经济组织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项目所在地规划自然资源所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所在地农业服务中心意 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林地和水域的)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意 见

经审查,《设施建设方案》和土地使用条件符合相关要求并公告无异议, 经营者已签订用地协议,[且与承包农户签订流转合同,(已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流转土地      公顷]。(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    单位已同意       ),符合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要求。予以备案。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双面打印,涂改无效。

2.本表除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外,其余内容由备案申请人填写。

3. “建设内容”是指各类设施建设数量、结构、规模等,辅助设施必须明确看护房、管理用房和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用地的建设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包括: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条件的意见;生态环境部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意见;林业部门关于占用林地的意见;水利部门关于水利管理事项的意见及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及签订以及设施农业用地续期等情况。

附件7

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

面积单位:  公顷

项目名称

丰都县XXXXX项目

经营者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用途


投资规模

万元

拟使用土地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施建设类型

新建

建设工期

年 月  日一 年  月 日

设施建设标准


拟用地情

项目区总面积

公顷

其 中

设施农用地

面积(  )

占用前土地地类及面积

耕地

其中:永久 基本农田

园地

林地

未利用地

其他土地







露天种植面积

( )

规模化种植   公顷;规模化粮食种植  公顷。

设施类型及面积

生产设施用地面 积

(   )

工厂作物栽培温室用地


畜禽蚕养殖生产设施用地


水产养殖生产设施用地


食用菌生产设施用地


育种育苗场所用地




辅助设施用地面积

(  )

检验检疫等技术设施用地


看护房用地


环保设施用地


管理用房用地


设备、原料场所用地


生物质肥料生产设施用地


场内道路用地


农产品初加工设施用地


晾晒场用地


粮食烘干设施用地


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


大型农机具临时存必及

维护保养场所






其他事项
















填表人:                                                      填表时间:

注:1.“设施建设标准”是指设施结构与单位造价。

              2.改扩建设施农业用地面积应连同原使用面积一并计算。

              3.

本建设方案应附农业设施平面布置示意图、标注设施农业用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

附件8

农业设施用地协议

甲方:(经营者)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丰都区(县、自治县)镇(乡、街道)号

联系电话:

乙方:(村民小组、社)

法定代表人:

地址:区(县、自治县)镇(乡、街道)村

()村民小组(社)

联系电话:

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及重庆市设施农用地管理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项目名称:丰都县青龙乡双河村茶叶临时储存项目

、农业设施用地位置、面积:甲方经营 茶叶临时储存项目,经乙方同意,使用其经依法确定的土地所有权范围内位于镇 村社(组)的农村集体土地公顷,其中:生产设施用地公顷,占用耕地公顷;辅助设施用地公顷, 占用耕地公顷;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公顷。

三、农业设施用地使用年限:年 月 日-年 月 日。

    四、农业设施用地用途:该宗土地主要用于作物栽培(养殖、 粮食生产),具体用于修建 等生产设施;等辅助设施(按其提供的设施建设方案逐项进行填写)。

    、甲方使用该宗土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甲方应依法与 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经营期间,若遇土地征收,青苗和构附着物补偿归承包农户[或甲方,或乙方]所有。

    、土地复垦:甲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的土地,应在生产结束 后一个月内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复垦完成后由区县规划自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复垦、复耕情况进行验收。甲方不复垦、复耕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区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代为组织复垦,复垦费用由甲方承担。

    、土地交还:甲方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期支付双方约定的使用土地 的相关费用,乙方有权提前收回甲方所使用的土地。协议约定使用年限 到期后,如乙方有意愿继续出租该宗土地用于农业设施用地,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申请使用权。土地交还后,甲方修建的农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归甲方处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时间 内处置完毕。

    、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甲方施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违约金5万元(大写:万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甲方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地用途,一经查处,所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甲方未进行复耕或未达到耕作条件的,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经济损失万元(大写:万元)。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区县(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 方和所在乡镇(街道)、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部门、农业农村部门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亦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曰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附件9

设施农业用地复垦表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丰都县XXXX项目

项目地址


经营者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 电话


企业性质


项目性质


地表工程类型


项目位置土地利用1: 10000现状图幅号


土地使用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拟用地情况

设施农业用地面积(公顷)


占用前土地地类及面积(公顷)

耕地

其中:永久 基本农田

园地

林地

未利用地

其他土地

小计

水田

旱地

水浇地







0


0

0

0

0

0


主要复垦工程

修建茶叶构建物拆除,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复垦费 预存标准 (万元/亩)

耕地、园地1.2万元/亩  林地、其他农用地0.8万元/亩  建设用地、未利用地0.6万元/亩

复垦费总额 (万元)


区县(自治县) 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科室经办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科室负责人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局领导意见

局领导:(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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