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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500230452026439P/2021-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日期 ] 2021-02-03
[ 索引号 ] 12500230452026439P/2021-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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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日期 ] 2021-02-03

丰都县2020年度第二批享受用人单位以工代训补贴单位公示

  按照财政部 人社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要求,现将拟享受用人单位以工代训补贴单位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丰都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职业培训鉴定科

  通讯地址(邮编):408299

  联系电话:70702933

  联系人:谭树军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丰都县2020年度第二批享受用人单位以工代训补贴单位公示表

丰都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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