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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1-00447 [ 发文字号 ] 丰都教函﹝2021﹞4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1-00447
[ 发文字号 ] 丰都教函﹝2021﹞4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2号建议的复函

宋川代表:

    感谢您对全县教育特别是法治副校长在学校履职作用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强在校学生法治教育的建议》(第16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对您提及的具体事宜答复如下:

一、关于“选派工作要落到实处”问题

    2020年5月,我委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普法办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充实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通知》(丰都教〔2020〕19号),明确了聘请法治副校长的流程。即由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共同推荐领导干部到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并以联合行文方式形成正式公文下发执行。目前全县正选派法制副校长xx名,实现了应派尽派。

二、关于“履行职责要落到实处”问题

在《关于调整充实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通知》(丰都教〔2020〕19号)的文件中,明确了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一是指导和协助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参与研究制订学校法治教育教学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每学期到学校开展法治辅导、专题讲座等活动不少于2次。二是帮助学校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校教学实际,开展预防性侵害学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禁毒防毒、食品安全、传销进校园等法治知识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协助有关部门综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及时消除学校周边不良环境对学生的影响。四是协助学校加强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及社会等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机制的完善。

从各校上报法治副校长到校履职情况看,绝大多数法治副校长均能到校认真履职。我委计划今年组织1—2名法治副校长参加市教委组织的法治教师能力提升学习培训,并与县普法办共同筹备法治副校长座谈会、拟开展全县法治副校长能力提升培训等。

三、关于“监督管理要落到实处”问题

根据我委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普法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充实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通知》(丰都教〔2020〕19号)的文件要求,各学校负责对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县教委把聘请法治副校长工作纳入对各学校的年度考核考评,要求各镇、乡(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学校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支持协调法治副校长到校履职,确保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2020年,各法治副校长到校履职考核情况已统计上报县普法办。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市教委、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策发〔2020〕7号)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教育课时,足额保障法治教育经费,开展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副校长优质法治课程赛评活动,针对不同学段明确重点普法内容,逐步加大法律知识在中小学考试中的分值比重。继续发挥法治副校长和聘用律师到校普法作用,组织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副校长参加市教委举办的法治培训,推进教师网络法治培训。持续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莎姐进校园”“小公民法律课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青少年普法活动。

 最后,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指导!此复函已经县教委主任王筱军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感谢您的支持!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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