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073 | [ 发文字号 ] | 丰财农〔2023〕15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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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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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3-03-28 |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8 |
丰都县财政局农业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丰都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林业局、三抚林场、楠木林场、七跃山林场: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27号)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853万元下达你们,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和生态护林员方面(详见附件)。
年终列报支出功能科目“21105天然林保护、21104生态保护”,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如果发现违规问题,将收回违规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表
2.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丰都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