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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部门和实施单位是哪些?

日期:2023-11-3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本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委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并对委托事项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依法承担委托事项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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