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如何申请?
根据《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建〔2021〕2号)、《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丰都住建发〔2021〕160号)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严格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区县审批程序。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书》,村(社区)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低保户如果户主未享受低保政策但家庭其他成员有享受低保政策的,由享受低保政策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户主一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对于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社区)帮助其提出申请。
农户申请时应书面承诺,并提交下列申请资料:1.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书(申请人、户主应签字/按手印);2.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3.农村低收入群体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