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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配套费征收标准?

日期:2022-11-03

根据《关于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丰都府发〔2010〕5号》规定,县城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一律按建筑面积160元/平方米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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