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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日期:2023-04-25

2023年3月底前,印发《长江丰都段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修订版)》;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我县境内龙河、渠溪河、碧溪河、赤溪河等重要支流排污口排查,完成长江干流70%排污口整治任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我县境内长江流域范围内所有排污口排查;202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我县境内长江干流及龙河、渠溪河、碧溪河、赤溪河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工作,并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排污口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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