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咨询问答库>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矿产资源开发的准入有哪些?

日期:2023-06-02

勘查准入。勘查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产业政策,申请勘查矿种、区块必须符合市级与区级《规划》要求;编制科学合理的绿色勘查实施方案;勘查项目资金符合总体勘查方案的预算投入;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谁勘查谁负责、谁施工谁恢复、谁破坏谁治理”的管理。

开采规模准入。按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自然资源部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如政策发生变化,按新规定执行);除符合有关规定外,严格控制新设小型生产规模矿山,严格限制不具备扩能条件的已设小型生产规模矿山扩大范围增划资源。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准入。矿山应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报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严格执行已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