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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1-00247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办发〔2021〕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1-00247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办发〔2021〕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和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精神,引导金融资源更多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要求,结合丰都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普惠金融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市场运作和政策支持相结合,加快建立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普惠金融服务持续改善。全县积极宣传推广丰都金融服务平台,实现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全覆盖、普惠授信全覆盖、普惠金融服务点全覆盖的目标。

  乡村振兴金融支撑不断强化。金融与产业有效对接、互融互促,切实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力争每年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农村地区金融风险整体可控。涉农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涉农贷款风险管理持续改进,涉农不良贷款水平稳定可控。

    二、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动金融服务下沉

   (一)建设丰都金融服务云平台。云平台是由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信用信息数据库等组成的智能化应用。一是坚持公益定位。云平台作为金融公共基础设施,由县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建设,提供信贷、增信等产品的展示平台;提供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政策和贷款申请的业务受理平台;提供政务、农村信用等数据查询和数据增信平台。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云平台围绕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切实研究解决政银企信息不对称、融资及政策渠道不畅通、金融服务不充分等难题。三是坚持政府推动。指导金融机构、企业、个人接入和使用平台;开展金融业务咨询、受理、培训和权益保护;推广线上智能化应用,明确各乡镇和金融机构企业注册量。

   (二)搭建三级政银企对接平台。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政银企对接平台。一是设立普惠金融窗口。依托县、乡行政服务大厅、村委会设立普惠金融窗口,搭建政银企有效对接的绿色通道。二是规范公共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推行“1+4”服务,“1”即取现、缴费等基础金融服务,“4”即信用信息采集、贷前贷后管理、融资增信政策申请、金融打非宣传等公共金融服务。三是引导银行下沉服务。支持银行在乡村建设普惠金融服务站(点),持续开展“送金融服务进企业”行动。

   (三)开展普惠金融综合改革试点乡镇工作。从2021年起,开展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乡镇工作,全县每年择优确定2-4个综合改革试点乡镇,鼓励试点乡镇积极开展普惠金融服务站(点)建设、农村信用示范乡镇打造、金融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等综合改革,县级财政给予试点乡镇奖励资金支持。试点乡镇应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联动,整合政策、资金用于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形成一批试点经验,形成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

    三、全力推进信用县创建,着力深化信用场景

   (一)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微企业为重点,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一是完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信用信息数据库,构建多元化信用信息收集渠道,一方面依法采集政银合作贷款户信息,农业土地、居住情况等政务信息;一方面与“信用丰都”、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实现互联互通。二是提高信息采评有效性。坚持“点面结合、条块结合、突出重点”的采集原则,对有发展能力、有信贷需求的用户,一方面选择区位优、产业强的乡镇,实现“整村采集、整村评级、整村授信”,一方面选择畜禽养殖、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实现“整链采集、整链评级、整链授信”。三是积极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探索以乡风文明引领信用村镇建设,将邻里关系、热心公益事业、遵守村规民约等品行道德方面纳入评议事项。四是强化信用贷款投放。政府性信用风险补偿基金重点选择和支农支小贷款多、对积极高的银行合作,增加首贷、信用贷,优化“采信、评信、授信、信贷补偿”一体联动的政府增信政策。

   (二)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增强虹存担保公司资本实力和业务拓展能力,坚守准公共定位,坚持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大力推动“政银担”合作模式,有效放大融资担保倍数。

   (三)完善政府融资风险补偿政策体系。一是建立统一政府融资风险补偿政策评估机制。开展政府性风险补偿资金的绩效评估,重点关注“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提质增效专项贷款行动”“助保贷”合作银行放贷用户数量和规模、小微和“三农”业务占比、贷款风险管理等情况,作为开展政银合作的重要参考。二是设立2000万元的普惠授信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用于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风险补偿和分担,和扶贫小额贷款相补充,形成分层次、有差异的信用贷款组合。三是强化风险防控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逃废银行债务、金融欺诈等非法金融活动,严防贷款和风险补偿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道德和廉政风险,发挥好三级金融公共服务体系前置把关作用,协助金融机构做好贷前宣传、贷中管理、贷后监督和逾期贷款催收工作。

    四、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着力满足多样化融资需求

   (一)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利益联结。各银行机构要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金融支持体系,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对信用评级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普惠信用贷款授信等方式;对资信良好的成长型乡村龙头企业,探索以商标权、专利权、知识产权等质押融资模式。探索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推广产业链融资平台,充分发挥核心企业带动作用。培育有发展潜力、有贷款需求、有经营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适贷农户,强化利益联结机制。

   (二)服务农业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围绕榨菜、红心柚、花椒、烤烟等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建设全市畜禽养殖基地等领域的融资需求,探索建立信贷支持特色产业项目库,集中信贷资源重点支持一批农业生态园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助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优势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三)服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落实金融支持农村“三变”改革工作举措,吸收借鉴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地区经验,进一步完善确权颁证、价值评估、风险补偿等配套机制建设,为金融机构开展农地抵押贷款业务提供有效保障。各银行机构要在内部授权、绩效考核等方面出台专门支持措施,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与保险、政府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建立多方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形成农地抵押贷款业务的可持续运作模式。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养殖圈舍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

   (四)服务民营小微企业。建立全市重点支持民营及小微企业名录库,开展对民营小微制造业企业财务辅导工作。努力提高民营小微企业贷款“三个比例”,即首贷比例、信用贷款比例、无还本续贷比例。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管好、用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资金,加大对有技术、有专利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促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

   (五)推动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推动农村绿色金融发展,加大对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的金融支持力度,实现绿色信贷和农村绿色领域互融互促。加大金融支持观光农业、创意农业、民俗文化等绿色生态农业力度,加强对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的资金倾斜,以绿色金融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支持高标准农田、骨干水利工程、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建设,对纳入政府规划、具有稳定经营现金流、还款和有担保保障的PPP项目给予优先授信支持。

    五、加强措施保障,着力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丰都支行、银保监丰都组、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等单位为成员的丰都县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丰都支行、银保监丰都组履行牵头职责,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二)强化考核指导。各乡镇要真正把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推动我县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县委、县政府将把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各银行机构年度目标考核,进行督查督办。

   (三)强化环境建设。

    整合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资源,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逃废银行债务、金融欺诈等非法金融活动,积极维护合法金融权益。加强宣传普及教育,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宣传金融基础知识,多形式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有力提升全社会金融知识水平、诚实守信意识、金融素养和金融风险识别防范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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