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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0-00367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办〔2020〕130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0-12-02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0-00367
[ 发文字号 ] 丰都府办〔2020〕130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2-02
[ 发布日期 ] 2020-12-02

关于印发丰都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丰都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

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丰都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精神,坚定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统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结合丰都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分类施策。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和目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生态环境管控内容不突破、管理要求不降低,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环境质量改善新要求,定期评估调整和动态更新。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到2025年,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

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分区管控

(四)环境管控单元划分。

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城镇规划区和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全县国土空间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24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8个,面积占比35.4%;重点管控单元3个,面积占比18.8%;一般管控单元3个,面积占比45.8%。

(五)分区环境管控要求。

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实施差异化管理,突出三峡库区生态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加强水土流失、消落带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确保辖区内水环境安全。

三、工作要求

(六)实施与应用。

依托市上建立的“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数据集中管理、查询、应用、展示和交换,实行信息共享共用。认真落实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制定丰都县具体单元管控要求,相应管控要求数据应上传至数据应用平台。

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应将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相关政策、规划、方案需说明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

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划应将落实到具体空间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等红线、底线和上线要求作为编制的基础。

区域、流域等产业发展应将“三线一单”提出的要求作为产业准入清单编制基础,具体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作为产业准入清单在具体区域、园区和单元落地的支撑。

监管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时,应将“三线一单”作为重要依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应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

(七)更新与调整

5年内因国家与地方发展战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调整,“三线一单”确需进行更新的,按程序报批。

四、保障措施

(八)组织保障。

县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全县“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县级有关部门结合本单位职责职能做好全县“三线一单”实施工作,并积极参与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履行属地管辖职责,配合做好本辖区“三线一单”实施和宣传等相关工作。

(九)资金、技术保障。

由县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县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等。

附件:1.丰都县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2.丰都县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

3.丰都县总体管控要求一览表

附件1

附件2

丰都县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

序号

类型

编码

1

优先保护单元

ZH50023010001

丰都县包鸾镇弹子台水库水源保护区

ZH50023010002

重庆南天湖市级自然保护区

ZH50023010003

丰都龙河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

ZH50023010004

名山风景名胜区

ZH50023010005

重庆双桂山国家森林公园

ZH50023010006

重庆市峰顶寺森林公园

ZH50023010007

重庆市世坪森林公园

ZH50023010008

重庆龙河国家湿地公园

ZH50023010009

丰都县三峡库区消落区

ZH500230100010

丰都县生态公益林

ZH500230100011

丰都县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区

ZH50023010012

丰都县水土保持功能区

ZH50023010013

丰都县石漠化敏感区

ZH50023010014

丰都县一般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维护

ZH50023010015

丰都县一般生态空间-水土保持

ZH50023010016

丰都县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

ZH50023010017

丰都县一般生态空间-水土流失

ZH50023010018

丰都县一般生态空间-石漠化

2

重点管控单元

ZH50023020001

丰都县重点管控单元-长江苏家丰都段

ZH50023020002

丰都县重点管控单元-碧溪河斑竹

ZH50023020003

丰都县城镇开发边界

3

一般管控单元

ZH50023030001

丰都县一般管控单元-赤溪河高跳蹬

ZH50023030002

丰都县一般管控单元-龙河安宁

ZH50023030003

丰都县一般管控单元-渠溪河木瓜洞

附件3

丰都县总体管控要求一览表

管控

类别

总体管控要求

管控来源及相关文件依据

空间布局约束

  1. 逐步推动镇江组团内现有紫光蛋氨酸及其配套的精细化工企业的搬迁;水天坪组团、玉溪组团、镇江组团、湛普工业聚集区(位于长江干流岸线1km内的地块)禁止新建重化工、纺织、造纸等工业项目;

《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渝两带一路办发〔2018〕19号);《关于严格工业布局和准入的通知》(渝发改工〔2018〕781号);

  1. 湛普工业集聚区宜引进低污染绿色建材,禁止新建燃煤电厂、水泥、钢铁冶炼等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

以水泥制造及其延伸建材产业(含矿山开采)产生的大气污染依然突出

  1. 理开发旅游、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减少挤占生态空间,“三生”空间布局得到持续优化;

旅游业发展对生态保护产生一定压力

污染物排放管控

  1. 完善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覆盖;提高场镇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加快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适时启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全面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渝环〔2018〕168号);

  1. 以碧溪河流域(丰都段)畜禽养殖为重点,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2. 按照“一场一策”要求,对碧溪河流域(丰都段)尚未实施治理的畜禽养殖场实施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工程;推动碧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逐步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范现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关于做好2019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农〔2019〕52号)、《关于印发丰都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18]84号);

环境风险防控

第七条水天坪组团、玉溪组团、镇江组团、湛普工业聚集区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严控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严防事故废水进入水体;

《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渝两带一路办发〔2018〕19号)、《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

资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按照渝水办[2016]35号及丰都港区岸线利用规划,对现有散小码头进行整合提升,强化布局要求,落实污染防控措施;鼓励现有造船厂合规入园。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重要河道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渝水办河[2016]35号);《重庆港丰都港区岸线利用规划》(2015-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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