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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政策解读

日期:2025-07-11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2023年12月,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具体措施》通知,明确构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按区域特点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举措。丰都县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关于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规定,以及重庆市水利局等部门相关函件要求,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

二、目的及意义 

本次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为区域内农林开发与建设活动划定科学合理、生态安全的开发范围,精准界定陡坡地禁垦边界,优化生产布局,提升土地使用效能。从源头控制不合理开垦活动,有效防控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维系土壤生态,提升土地肥力,为农业可持续稳产高产奠定坚实基础。同时,降低因陡坡开垦诱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范围划定

本次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共涉及三合街道、高家镇、仙女湖镇等15个镇街,划定图斑共计221个,划定面积115.85km²。

四、实施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核心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包括未开垦的土地及开垦后已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土地)。

(二)划定范围是否会影响群众正常耕种?

不会。本次划定基于丰都县国土三调变更调查数据(2023年),仅涉及林地、草地、裸土地图斑,不涉及耕地。如划定范围包含居民个人所有的耕地或承包地,相关权利人可提交合法权属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可调出。

(三)划定成果对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有影响?

不影响。划定工作开展前已与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充分对接,已将规划建设区域排除在划定范围之外。

(四)违反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规定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五)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否可调整?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确定后,遇国家或地方重大决策,本级人民政府可按程序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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