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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丰都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河道名录和丰都县水系名录(溪、沟)的公告》政策解读

日期:2025-06-10

一、调整背景

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精准的县域水系基础数据库,贯彻落实国家及重庆市关于强化河湖管理、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丰都县人民政府依据上级工作要求,对全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河道名录及水系名录(溪、沟)进行了系统性调整与公告。本次调整是我县加强水资源保护、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一项基础性、关键性工作。

二、政策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水系名录梳理调查工作的通知》(渝水办河〔2024〕15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管理需要调整制定。

三、目的意义

本次调整是基于重庆市统一部署开展的全市性水系梳理工作,科学归类水系为“河”、“溪”、“沟”三类,形成统一规范的县域水系名录,完善河道基础信息,为城乡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布局提供重要河湖数据。

四、核心内容解读

根据市级规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名录由市水利局公布,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名录由区县公布。本次调整聚焦于我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水系,共计梳理调整河流76条、溪沟38条。

本次公告的核心在于 “分类确名,分级定责” ,建立起清晰的水系“户口簿”和管理责任链。

(一)建立水系“分级档案”:对全县114条水系进行了系统性“普查”与“建档”,为每一条河流、溪、沟建立“身份证”和履历表。

(二)明确“河、溪、沟”分类体系:采用流域面积划分标准:河≥10平方公里、溪5-10平方公里、沟<5平方公里,实现全县水系统一管理。此次调整将河道名录外的水系首次明确区分为“溪”和“沟”。

五、政策影响与意义

对沿岸居民与企业而言:意味着身边水环境的管护将更加规范有力,日常的保洁、巡查和问题反馈渠道将更畅通。同时,所有在溪、沟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如修路、建房),原则上都需要进行防洪影响评价,这将更有效地保障沿岸居民的防洪安全和合法权益。

对生态环境保护而言:规范统一的名录为开展 “河道管理范围划界” 、编制 “河湖保护利用规划” 、实施 “水旱灾害风险防御” 以及 “水资源论证与评估” 等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为实施系统性、流域性治理创造了条件。明确的干支流关系和流经区域信息,有助于破解过去“上游污染、下游治理”的困局。

六、常见问题解答

(一)本次调整的水系名录包含哪些范围?

本次调整聚焦丰都县管理权限内,流域面积 50 平方公里以下的水系,共梳理河流 76 条、溪沟 38 条,明确划分为 “河”(流域面积≥10 平方公里)、“溪”(流域面积5-10 平方公里)、“沟”(流域面积<5 平方公里)三类,形成统一规范的县域水系名录。

(二)“河、溪、沟” 的分类标准是什么,管理上有何区别?

分类以流域面积为核心标准:≥10 平方公里为 “河”,5-10 平方公里为 “溪”,<5 平方公里为 “沟”。管理上实行差异化精准施策:“河” 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制;“溪”“沟” 明确属地乡镇(街道)或干流河长管护责任,均纳入常态化巡查保洁,保护力度不降低、治理无空白。

(三)水系名录调整后,普通群众能获得哪些实际便利?

一是身边水系 “管护有主”,无论是 “河” 还是 “溪”“沟”,管理主体和责任均明确,保洁、巡查更规范;二是问题反馈 “渠道畅通”,发现水体污染、垃圾堆积等情况可精准对接责任单位;三是居住环境 “持续改善”,小微水系治理提质将直接优化周边人居环境和生态质量。

(四)在 “溪”“沟” 周边开展建设活动,需遵守哪些规定?

在 “溪”“沟” 管理范围内从事修路、建房等工程建设,原则上需开展防洪影响评价,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此举旨在保护行洪通道,保障建设项目自身及沿岸群众的防洪安全。

(五)本次公布的水系名录是否长期不变?

水系名录具有相对稳定性,一经公布将作为河湖管理的基础依据。若后续因自然变迁(如河道改道)或重大工程建设导致水系发生实质性变化,县水利部门将按法定程序动态更新,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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