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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30A/2022-003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10-20 [ 发布日期 ] 2022-10-2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430A/2022-003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20
[ 发布日期 ] 2022-10-20

2022年医疗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监督检查对象

抽检比例

检查内容

备注

1

医院(含中医院)

6%

1.医疗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情况、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医学检验)管理情况;

2.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情况;

3.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4.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

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核酸检测报告等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

6.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管理情况。

根据各医疗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可合理缺项。

2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

3

卫生院

4

村卫生室(所)

5

诊  所

其他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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