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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0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发布日期 ]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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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发布日期 ] 2023-03-06

丰都县南天湖旅游区综合执法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丰都县南天湖旅游区综合执法队,为县旅管委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旅游区内行政执法工作。

(一)职能职责。

宗旨:为维护旅游区市场秩序和市容环境提供监督保障。

主要职责任务:受县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旅游区范围规划、建设、旅游秩序、市政管理、矿产资源(非法占地)、交通等行政执法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宣传贯彻旅游和市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南天湖旅游区行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承担依法查处旅游开发、经营、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整顿旅游市场环境,协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

3.负责处理重大旅游投诉案件,协助做好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理赔工作。

4.负责查处占用、损坏市政设施等违法、违章行为。

5.负责查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违章行为。

6.负责查处规划、建设、矿产资源(非法占地)、交通等违法、违章行为。

以上具体职责任务均属基本公益服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丰都县南天湖旅游区综合执法队(二级单位)设2个内设机构。

1.法制科。负责执法案件审核、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

2.执法科。负责旅游秩序、规划、建设、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工程设施、矿产资源(非法占地)、交通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43.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0.98万元,主要是调入人员增加及政策性调资,经费拨款增加80.98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43.10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5.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0.9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80.9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10万元,比2022年增加8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0万元,比2022年增加80.9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丰都县南天湖旅游区综合执法队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共0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余春英  联系方式023-707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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