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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0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发布日期 ]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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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发布日期 ] 2023-03-06

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正科级),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

(一)职能职责。

负责南天湖旅游区旅游开发建设管理的工作职责

1.负责在南天湖旅游区(以下简称旅游区)内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定、部署;研究制订旅游区相关行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旅游区发展规划、旅游区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对旅游区内规划实施监督管理。

3.旅游区的行政管理采取县级相关行政部门授权、半授权和派驻方式实施。

4.负责对旅游区内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进行开发、利用和保护。

5.负责初审旅游区的投资项目,协助办理入区项目的有关手续。

6.协助做好旅游区的征地拆迁、农户安置等工作。

7.负责旅游区财务管理及各类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旅游区内的投融资管理工作。

8.负责旅游区内县级部门派驻单位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9.负责旅管委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参与研究和制定旅游区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人事编制、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对内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及计生等工作;负责旅游区效能督查及各项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管委会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管委会财务收支、编制部门预算和决算,统筹安排各项政府资金;负责旅游区财务检查、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旅游区内的投融资管理工作。

2.规划建设管理科。负责做好旅游区内旅游资源调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南天湖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负责旅游区旅游项目专项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对旅游区内规划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项目立项、设计方案、土地林地报批等工程前期技术准备工作及建设手续的申办;依法审查进旅游区的投资项目,协助办理入区项目的有关手续。负责旅游区内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负责旅游区内基础设施和市政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旅游区的内征地拆迁安置、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3.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旅游区内县级部门派驻单位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协助入区企业办理属县级部门需办理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跟踪各企业的项目审批情况,督促企业办理各种审批事项、合法开展建设,受理企业投诉,协调解决有关纠纷。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1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1.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9.10万元,主要是调入人员增加及政策性调资,经费拨款增加69.1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11.91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6.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9.1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9.1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1.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91万元,比2022年增加6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91万元,比2022年增加69.10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09万元,比上年增加1.04万元,主要原因为调入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共0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余春英  联系方式: 023-707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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