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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06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发布日期 ]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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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发布日期 ] 2023-03-06

丰都县旅游产业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丰都县旅游产业开发服务中心,为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职能职责。

宗旨:服务景区建设,推进景区发展。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履行南天湖旅游区的旅游综合服务、宣传营销、智慧景区管理、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开发建设等服务性职能。

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旅游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服务工作;为兴办各类公益事业提供服务。

2.承担旅游区的综合服务工作。

3.负责景区信息技术系统的建设、管理。

4.负责旅游区的宣传营销和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5.承办旅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具体职责任务均属基本公益服务。

(二)单位构成

丰都县旅游产业开发服务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6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本单位政务和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组织起草公文;负责内部办公秩序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人事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会议以及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2.计划财务科。协助编制旅游开发建设的项目资金计划,衔接项目投资计划和筹措建设资金;负责搞好资金和资产实物管理;负责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牵头制订融资策略,落实融资方案,做好投融资工作;协助做好建设项目的策划、项目争取及各类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各类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协助编制工程造价、工程预算及办理财政性评审;协助指导招投标,合同谈判、修订和签订的服务工作。

3.游客投诉科。协助管理旅游区内旅游企业,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负责旅游区内旅游咨询、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具体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信访稳定事项;负责涉及综合治理、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指导旅游区内旅行社申报工作;协助做好旅游区的品牌创建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区内旅游交通及景区秩序;引导旅游商品生产销售等工作;协助管理和指导区内旅游从业人员及旅游协会建设,配合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和指导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

4.活动策划科。负责策划、制定、实施旅游区宣传营销策略和总体方案及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建立完善的网络营销体系。指导旅游区旅游资源和经营性项目的运营管理等服务工作。负责编制招商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策划、包装招商引资项目;负责招商引资宣传、组织旅游区各类招商活动;负责对旅游区内企业和招商项目进行指导、协调、资金落实等服务工作;负责对引资企业诚信度进行考核评价。

5.市政服务科。拟订旅游区环卫设施的建设计划;协助做好旅游区内的园林绿化、市政设施、户外广告、环境卫生的监督、维护、管理工作。协助旅游区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协助征地拆迁相关部门完成资料审核、手续办理等工作;协助县国土房管理局和所在乡镇完成土地的委托征用、交地及拆迁户安置工作。

6.信息技术科。负责景区管理、服务等技术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智慧景区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区内旅游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指导、收集、整理和管理技术档案。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6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6.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2.43万元,主要是调入人员增加及政策性调资,经费拨款增加62.4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66.21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2.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4.5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1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21万元,比2022年增加6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21万元,比2022年增加64.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减少2.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纳入基本支出,未纳入项目支出。

丰都县旅游产业开发服务中心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减少0.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69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共0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余春英   联系方式023-707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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