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458081/2023-0005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应急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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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应急管理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3-06-30 |
丰都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2022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办公室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丰委办发〔2019〕20号)规定。
(二)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丰都县应急管理局(本级)年初预算项目资金430万元,年中调整项目预算资金 1192.84万元,全年预算项目资金1621.84万元,项目实际支付935.71万元。本次项目绩效自评涉及19个。经费主要用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培训、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及非煤矿山、危化、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经费、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处置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负责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三)绩效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理顺体制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严格监管执法,狠抓专项整治,夯实基础保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体系。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单位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规程和地方标准。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承担县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丰武警部队和人民武装部组织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业务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旅管委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扎实推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全面落实。
一是完善责任体系。印发《关于调整丰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丰都县减灾委员会组成机构及人员的通知》(丰都府办〔2022〕32号),调整并完善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架构。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内容,落实各级河长、林长责任。二是统筹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7次听取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委书记张国忠,县政府县长唐守渊,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金富,县委常委章烈,县政府副县长李勇、王瑛等县领导分别组织召开防汛救灾、高温抗旱、森林防灭火、城镇排水防涝工作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会议14次,对各项工作进行深入安排部署。同时,印发了《丰都县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丰都汛指〔2022〕1号)、《丰都县2022年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点》(丰都森防指发〔2022〕1号)及《丰都县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要点》(丰地指〔2022〕1号)等工作文件,周密安排自然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三是全面压实责任。防汛抗旱方面,落实汛期党政领导“双值班”制度,调整县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的“三级分片包干责任制”。更新落实并公示112座水库(水电站)、6座重要堤防(护岸)、7处涉水工程、4个市县级防洪重点区域及薄弱环节风险点、1个涉水旅游景区、4处易涝点等“三个责任人”402人、119个山洪灾害点“四个责任人”476人,并要求管护单位在现场醒目位置竖牌公示,推行“一线岗位责任制”,制定“两单两卡”,落实责任到点到人。森林防灭火方面,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卡点97个,启用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7个,高温伏旱期增设临时森林防火检查卡点75个,落实巡山守卡人员1500余人,切实开展巡山护林防火工作。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与村(社区)和护林员、国有林场与护林员层层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县林业局与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签订了森林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县共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3000余份,全面完善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火源管控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完善县地环所、驻守地质队员、片区负责人、群测群防员“四重”网格化防灾体系,落实群测群防员527人、片区负责人29人,乡镇国土所28人、乡镇协管员23人,4个驻守地质队驻守队员13人、县地环站11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共计631人。夯实了巡查排查、监测预警、专家驻守、应急处置、督查督办“五道防线”。
2.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要求。
一是制定了《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严格落实“执法三部曲”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检查非煤矿山60家次,查出隐患228条,整改228条;行政处罚16家,共计罚款5.7万元;其中立案处罚2家,罚款2.2万元。着力开展常态化危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全年共接到举报线索223条,出动检查车辆170余辆次,检查有员800余人次,查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86起(其中非法运输42起、非法储存44起),行政拘留43人,行政处罚0.58万元,扣押非法烟花爆竹成品12482件。监管工贸企业54家、2022年监管检查了工贸企业55家次、发现问题或隐患152项,下达整改指令55份,整改资料收集55份、立案查处3家罚款7.1万元、责令停产整顿0家,提请关闭0家。二是全年调查生产安全事故10起。丰都县弘康医院“1·21”高处坠落事故、重庆辰驰物流有限公司“2·24”道路交通事故丰都县三建乡红旗寨村柠檬基地“3·6”机械伤害事故、龙城华府C区(三期)三组团一标段“4·6”高处坠落事故、6.2拖挂车交通事故、重庆阅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6.18交通事故、丰都县水天坪大沙溪大桥“9·7”道路交通事故重庆科发船舶修造有限公司“9·14”高处坠落事故、龙河镇“9·17”车辆伤害事故、丰都县建典水泥有限公司“9·20”车辆伤害事故、丰都县富海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8”道路交通事故,做询问笔录100余份,各种执法文书40余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10起,公示10起,立案6起,结案6起,收缴罚没款311.21万元,移送县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7起7人。移送法院强制执行1起,行政诉讼再审1起。
3.开展安全宣传、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
一是开展安全宣传。安全生产防疫防控宣传、高层建筑消防宣传、“5.12”减灾防灾宣传、6月“安全生产月”和 “11·9”消防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共计15次,出动宣传车 36台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5月20日,组织召开丰都县贯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新闻发布会;开展了12350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活动,发放资料2.8万余份;发放危化烟花爆竹宣传资料6000多份;印发有限空间、涉尘防爆宣传材料3000份手册。二是组织开展职工能力提升学习。一年来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年初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8次全局职工集中学习及5次中心组学习,9期周五大讲堂,应急网络干部学习6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改革开放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等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报告精神。三是组织全县30个乡镇、街道及主管部门召开了执法培训,各乡镇(街道)及主管部门监管人员72名,已培训69人次,培训率为95.8%;召开了全县工贸企业法人、安全主管人员专题培训会,参加企业74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48名,培训率为100%。四是全年组织考试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783人(其中非煤矿山负责人、管理人员76人,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142人,烟花爆竹零售点负责444人,工贸行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122人);考试特种作业人员2078人。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1.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突发事件处置30次,应急180余人次、装备设备2000余台(件),圆满完成了7.8和7.18暨龙乌羊坝洪涝灾情抢险、7.19许明寺镇人员失踪人员搜寻、10.13都督乡风电项目失事挖机失联驾驶员搜寻等多起应急救援处置工作。2.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相关督查检查县安委办组建10个常规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形式对全县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达4次以上3.开展企业安全检查345家次,实施处罚26家次、罚款19.08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家次,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46人4.组织开展了县级防汛抗旱综合演练,督促指导30个乡镇(街道)102个山洪灾害点开展了应急避险演练。5.应急干部综合培训450人次。6.县综合应急救援人员35人。
时效指标:2022年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
社会效益指标:强化救援能力,间接降低救援成本;提高全县应急救援能力。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等级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机构改革后,执法跨度大、难度高、专业性强,执法人员现有的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执法工作的需要有差距。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无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无法用指标形式表示;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完善。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执法支队牵头将紧扣行政执法职能,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确保履职尽责,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机制。二是着力抓好重点领域案件查办。三是持续各大专项整治行动。四是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需要更加科学。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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