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1-0047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3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3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1-00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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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3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3 |
重庆市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对南天湖旅游区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保护”。
丰都县旅游产业开发服务中心,为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履行南天湖旅游区的综合服务性职能。
丰都县南天湖旅游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为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旅游区内行政执法工作。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在南天湖旅游区(以下简称旅游区)内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定、部署;研究制订旅游区相关行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旅游区发展规划、旅游区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对旅游区内规划实施监督管理。
3.旅游区的行政管理采取县级相关行政部门授权、半授权和派驻方式实施。
4.负责对旅游区内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进行开发、利用和保护。
5.负责初审旅游区的投资项目,协助办理入区项目的有关手续。
6.协助做好旅游区的征地拆迁、农户安置等工作。
7.负责旅游区财务管理及各类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旅游区内的投融资管理工作。
8.负责旅游区内县级部门派驻单位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9.负责旅管委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丰都县旅游产业开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履行南天湖旅游区的旅游综合服务、宣传营销、智慧景区管理、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开发建设等服务性职能。
具体职责:
1.负责旅游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服务工作;为兴办各类
公益事业提供服务。
2.承担旅游区的综合服务工作。
3.负责景区信息技术系统的建设、管理。
4.负责旅游区的宣传营销和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5.承办旅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丰都县南天湖旅游区综合执法队主要职责:受县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旅游区范围规划、建设、旅游秩序、市政管理、矿产资源(非法占地)、交通等行政执法工作。
具体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旅游和市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南天湖旅游区行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承担依
法查处旅游开发、经营、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整顿旅游市场环境,协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
3.负责处理重大旅游投诉案件,协助做好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理赔工作。
4.负责查处占用、损坏市政设施等违法、违章行为。
5.负责查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违章行为。
6.负责查处规划、建设、矿产资源(非法占地)、交通等违法、违章行为。以上具体职责任务均属基本公益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独立编制机构3个,内设11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规划建设管理科、综合科、计划财务科、游客投诉科、活动策划科、市政服务科、信息技术科、法制科、执法科)。1个行政单位,2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本级)、丰都县南天湖旅游区综合执法队、丰都县旅游产业开发服务中心。其中丰都县南天湖旅游区综合执法队合并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本级)进行账务处理和编报部门预决算,未单独建账,未单独编制预决算。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本级)和丰都县旅游产业开发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1,142.92万元,支出总计21,142.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54.61万元、增长118.2%,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政府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南天湖土地出让收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南天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减少政府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项目(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厢坝旅游集镇易地扶贫安置基础设施项目),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1,14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61.38万元,增长118.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政府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南天湖土地出让收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南天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减少政府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项目(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厢坝旅游集镇易地扶贫安置基础设施项目),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42.65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26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1,142.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54.88万元,增长118.2%,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政府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南天湖土地出让收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南天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减少政府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项目(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厢坝旅游集镇易地扶贫安置基础设施项目),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716.33万元,占3.4%;项目支出20,426.58万元,占96.6%。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货币资金形成的结转结余在当年支付完毕,该部分不再形成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142.9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454.61万 元,增长118.2%。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政府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南天湖土地出让收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南天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减少政府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项目(三峡工程后续工作);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厢坝旅游集镇易地扶贫安置基础设施项目),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08.88万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是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4.97万元,增长159.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招商引资127.14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厢坝旅游集镇易地扶贫安置基础设施项目950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南天湖旅游开发区异地放空建设费117.10万元;人员调动减少人员经费19.2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26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0.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15.38万元,下降67.8%。主要原因是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5.24万元,增长159.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招商引资127.14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厢坝旅游集镇易地扶贫安置基础设施项目950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南天湖旅游开发区异地放空建设费117.10万元;人员调动减少人员经费19.2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货币资金形成的结转结余在当年支付完毕,该部分不再形成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14万元,占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14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30.99万元,占8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1.19万 元,增长164.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1.19万元,年中追加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专项经费-厢坝旅游集镇易地扶贫安置基础设施项目950万元。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32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3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4)卫生健康支出36.97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3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5)城乡社区支出117.10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专项经费-南天湖旅游开发区异地放空建设费。
(6)住房保障支出33.05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万 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6.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8万 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0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弥补人员经费差额部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9,232.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70.25万元,增长41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南天湖土地出让收入2232.34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南天胡旅游基础设施项目17000万元;减少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城市公共设施及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项目共3762.09万元。本年支出19,232.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70.25万元,增长41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南天湖土地出让收入2232.34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南天胡旅游基础设施项目17000万元;减少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城市公共设施及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项目共3762.09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对方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2020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020年度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4万元,下降33.2%,主要原因一是弥补人员经费差额部分;二是人员调动,减少差旅费;三是本年减少培训费、印刷费及咨询费等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旅发中心增加党员远程教育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及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等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2349.4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逐步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征地拆迁-南天湖土地出让 |
自评总分 |
90分 | |||||||||
主管部门 |
丰都县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丰都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2232.3 |
2232.3 |
2232.3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232.3 |
2232.3 |
2232.3 |
10 |
100% |
10 | ||||||
上年结转结余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出让B04-08,B04-13A,B04-13C-01地块 |
出让B04-08,B04-13A,B04-13C-01地块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出让地块 |
3宗 |
3宗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成交金额 |
9608 |
9608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成交期限 |
当期 |
当期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拉动土地出让交易 |
3宗 |
3宗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拉动经济发展 |
10% |
10%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游客满意度 |
80% |
80% |
10 |
10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075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