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B004号招标文件补疑书(二号)
各投标人:
丰都县政府采购中心于2008年11月7日开始发出了项目名称为 “县森林工程建设办公室苗木项目”(编号:08B004号)的《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以下修改,请各投标人按照修改后的内容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第四篇“投标人须知”第四项“投标及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二条“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款“资质文件内容及装袋顺序”中提出的:
K、苗圃建设方案(原件)。
M、拟育苗的品系证明书面文件(原件)。
现统一更改为:
K、苗圃建设方案(原件)
备注: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适宜在丰都县大面积造林的拟育苗品系、并介绍其生物学、林学特性。同时要承诺其所育苗的品系纯正、繁殖材料来源合法和苗圃管理规范。
M、删除“拟育苗的品系证明书面文件(原件)”此条,此条不作为资质文件必备条件。
特此说明。
丰都县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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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B004招标文件补疑书(二号)回执
丰都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已经收到“县森林工程建设办公室苗木”项目的招标文件补疑书,承诺按照该补疑书内容对投标内容进行调整,并对招标文件和补疑书内容无异议,可以按时参加投标。
特此回复。
公司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2008年 月 日
(回执签字盖章后请于开标前24小时内传真至023-7060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