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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丰都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www.cqfd.gov.cn   2008年11月14日

 

 

丰 都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丰都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丰都府发〔20086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丰都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00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丰都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

 

为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85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8104号)精神,结合我县前三年的探索实践,现就进一步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实现全覆盖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商贸统筹发展,以改善消费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消费、惠农便民为目的,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为手段,以连锁经营企业为载体,按照标准化要求新建或改造农村商业网点,形成以县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连锁经营超市为骨干、村级商贸综合服务点为基础的农村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两大骨干网络体系,搭载农产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农民生活服务、商务信息服务等多项功能,促进城乡商品“双向流通”和商贸统筹发展,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二、建设目标

    总结前三年的工作经验,加大力度、增添措施,用两年时间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和285个行政村、48个居委会(街道)。全县规划建设682个日用品、农资乡镇连锁超市和村级商贸综合服务点,其中2008年规划建设352个,2009年规划建设330个。

    三、实施原则

    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把握以下原则:

    (一)统筹发展原则。将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农村经济发展、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统一规划,统筹推进。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整合商贸、农业、供销、粮食、邮政、盐业、烟草、医药、电讯等多部门和多行业资源,吸引社会投资,培育层次明晰、功能完善的农村市场体系。

    (二)农民受益原则。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既要围绕农民生活需要,提供质量较好、品种齐全、价格实惠的各类商品,使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又要搞好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回收、农村商务信息、农技推广、邮政通讯、农村中介等农民急需的生产生活服务。实现“一网多用”,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成为工业品下乡进村、农产品出村进城的双向流通网络,搭建起农村商贸综合服务平台,成为农民增收受益的载体。

(三)市场导向原则。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市场规律办事,充分发挥企业主体的作用,培育引导大中型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同时,全县各部门、乡镇要加强引导、组织和服务,为各类流通主体进入市场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因地制宜原则。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要针对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地域、人口分布差异等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四、主要任务

(一)培育农村流通龙头企业。选择好、培育好有积极性、有社会责任感、有经济实力的龙头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是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关键。我县将重庆丰都糖酒有限公司、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作为第一批日用品、农资配送龙头企业。同时,加快培育邮政农资、农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等企业参与城乡统筹商贸网络体系建设,2010年前全县培育3—5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农村流通骨干龙头企业。

(二)培育一批农村市场经营管理者。培育和建立一支适应农村市场需要的经营管理者队伍,以龙头企业为依托,通过培训、宣传引导,吸纳农民进入农村流通领域。鼓励农民在自愿基础上,组建各类农产品流通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大力发展农村运销大户和农村经纪人。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鼓励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基地建设的农业生产大户、运销大户注册为企业法人,从事农产品运销。

(三)建设改造县级配送中心。发挥县级配送中心作为工业品下乡进村和农副产品出村进城的“枢纽站”作用,重庆丰都糖酒有限公司、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要分别从日用品、农资供应两大功能入手,迅速建设或完善配送中心,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同时配置配送专用车辆等设备,确保商品配送。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农产品采购配送中心和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四)建设改造乡镇连锁经营超市。根据乡镇连锁经营超市具有满足乡镇场镇人口及附近村社居民零售消费需求和向村社店进行商品配送双重功能的要求,乡镇连锁超市建设要具备一定规模,一般在100平方米以上;规模大的乡镇可适度超前,宜大则大,形成特色和比较优势。把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作为推动农村商业设施建设改造和上档升级的重要契机,加强乡镇大型商业设施规划和建设。

(五)建设改造村级商贸综合服务点。结合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农村商贸传统习惯,围绕农民日常生产、生活所需,在每一个行政村集中打造一个集农村日用品销售、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农技推广、商务信息服务、邮政通讯、农民生活服务、农村中介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村级商贸综合服务点。集中地点、统一标识,面积在40—50平方米,突出日用品销售、农资供应两大核心功能。

五、实施步骤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分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规划试点。20081031日前,完成乡镇超市、村级商贸综合服务点的规划。各乡镇要结合人口、交通、习惯等客观实际,合理规划网点布局,龙头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规划》,主动深入乡镇、村社调查摸底,配合乡镇选址定人。县商委要按照一个乡(镇)两个超市,一个行政村两个便民服务店,并尽可能将村级日用品销售、农资供应集中一地,便于完善综合服务功能的基本原则予以把握。1110日前,高家镇、社坛镇、保合镇、仁沙乡完成乡镇级超市和两个便民店的试点工作;龙头企业要主动与试点乡镇衔接,加快改造进度,推动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步,全面推广。在总结试点的基础上,2008年年底前,高家镇、树人镇、仁沙乡、保合镇、武平镇、许明寺镇、南天湖镇、栗子乡、暨龙乡、都督乡、太平坝乡等11个乡镇86个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建成183个,其余乡镇按40%的行政村建成原则共建成169个;到2009年底全县所有乡镇、行政村全部建成。

第三步,总结评比。2008年年底和2009年年底,各乡镇申请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县商贸流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逐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程序申报给予资金补助。同时,将验收结果进行评比并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营造宽松环境。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市场“双建工程”的意见》(渝府发〔200663号)精神,加大政策完善和执行力度。重点落实好以下政策:一是简化工商登记和卫生许可手续程序。对承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龙头企业新建改造的乡镇连锁经营超市和村级便民放心商店,在登记办照或换照时实行“直通车”,简化手续,集中统一办理,限时办结。二是放宽卷烟零售许可。为完善服务功能,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龙头企业新建改造的连锁经营超市和村级便民放心商店,申请经营卷烟零售业务的,在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资金”和“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的前提下,不受布点间距限制。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连锁经营超市和村级便民放心商店,由当地烟草公司访销配送。三是加大村级便民放心商店税收扶持。根据国家和市政府有关税收政策,税务机关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龙头企业新建改造的村级便民放心商店给予支持和扶持。四是减轻村级便民店放心商店负担,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村级便民放心商店卫生监测、计量器具检测收费,实行减半征收。五是项目资金要向商贸流通产业倾斜。符合三峡库区产业发展范围扶持的城乡统筹商贸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可享受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的扶持政策。六是保障正常经营。对开办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除上级安排的突击检查和涉及安全、消费者投诉外,未取得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各行政综合执法部门不得擅自随意检查(食品、副食品经营部分除外),影响正常经营。严格执行“一次违规告知、二次违规警示、三次违规处罚”的监管机制。对出入城区的生产生活必需品、生鲜食品、药品配送车辆,由交警、交通、商贸主管部门共同审核,发放临时通行、停靠证。

(二)整合各方资源,给予资金补助。“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采取企业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鼓励各类项目资金、社会各方资金共建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具体补助标准:一是对日用品龙头企业每建设改造一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连锁经营超市或村级便民放心商店给予6000元的资金补助;二是对农资龙头企业每建设改造一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连锁经营超市或村级便民放心商店给予4000元的资金补助;三是对龙头企业为配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改造配送中心的,对其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贷款给予一年期不超过5%的贷款贴息补助;四是县商委、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市商业发展资金,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各乡镇也应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在财政专户中列支。

(三)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考核奖惩。“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是我县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县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商贸流通发展领导小组对该项工作统一领导,下设办公室于县商委,具体负责全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日常工作。为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县政府建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县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县商委、组织部、宣传部、发改委、农办、建委、交委、财政局、物价局、国土房管局、农业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供销社、邮政局、烟草公司、盐业公司、电信公司、农村商业银行等部门和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部门、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评机制。该项工作分2008年度、2009年度两次检查验收。县商贸流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建设与改造规范,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及时组织初验,并报请市级相关部门验收,确保市级验收合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情况将列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乡镇2009年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各乡镇、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主动解决,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落到实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先进乡镇、典型企业和个人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全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附件:1.丰都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计划分配表

2.丰都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连锁经营超市、便民

放心商店规范标准

 

附件1

丰都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计划分配表

 

乡 镇

      2008年度

       2009年度

备注

日用品

 

日用品

 

超市

便民店

超市

便民店

超市

便民店

超市

便民店

三合镇

1

 5

 1

 5

 

 9

 

9

 

董家镇

 

 3

 

 3

  1

  5

  1

 5

 

许明寺镇

1

 7

 1

 7

 

 

 

 

 

青龙乡

 

 2

 

 2

  1

  4

  1

 4

 

双龙场乡

 

 3

 

 3

  1

  6

  1

 6

 

三元镇

 

 3

 

 3

  1

  6

  1

 6

 

崇兴乡

 

 2

 

 2

  1

  5

  1

 5

 

仁沙乡

1

15

 1

15

 

 

 

 

 

保合镇

1

14

 1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