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达标示范活动方案的通知
丰都府办发〔2008〕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定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
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进一步增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推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根据县防火安全委员会2008年工作要点和一季度例会精神,决定于2008年6月至12月,在全县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教育、公共娱乐业、人防和危险化学物品储存、经营单位等六个行业开展为期半年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为使活动有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统一领导,行业示范,以点带面,积极稳妥”的原则,大力推进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消防管理行为,提高消防管理水平,降低火灾发生机率,为丰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方法及重点
此次活动,由县防火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成立由公安、商贸、教育、人防、旅游、文化广电、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消防大队,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的达标示范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在上述六个行业中分别选择1—2个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达标示范活动试点,由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予以指导。
活动的重点是督促各单位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切实做到“一明确、三建立、五规范”。“一明确”即明确消防安全职责;“三建立”即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消防档案;“五规范”即规范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三、工作阶段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30日)
1.县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全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动员部署会。
2.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本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分管领导和联系指导人员,部署本方案的各项工作。
3.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本地区的消防安全达标示范活动试点单位,并于6月20日前将试点单位名单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宣传培训阶段(7月1日—7月20日)
县公安消防部门对六个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指导人员和试点单位消防安全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培训。
(三)试点示范阶段(7月21日-11月10日)
1.试点单位根据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建设标准及资料汇编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资金,在单位内部开展达标示范活动。
2.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试点单位达标示范活动的指导和督促工作。
(四)达标验收阶段(11月11日-12月5日)
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试点单位的标准化管理情况进行达标验收,并于11月25日前将达标验收的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将按从优原则评选“丰都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先进单位”,并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加强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协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本地区的达标示范活动,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大造舆论声势,使单位自觉主动地按《建设标准》要求自我检查、自我规范、自我提高。六个行为的主管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对本系统下级部门和试点单位的指导,帮助试点单位尽快达到标准化管理的各项要求。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本行业标准化管理达标示范活动经验,为其他单位树立典型,为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打好基础。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对达标示范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作为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程。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做好今年部分试点单位达标示范活动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在本行业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达标的有效手段和方法。要大力推行消防安全诚信活动,将其达标情况纳入本地区、本行业的评比、表彰范畴和社会信用体系,建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程的长效机制。
(四)灵通信息,加强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上述六个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除了按各工作阶段中提到的要求报送外,还应于12月5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达标示范活动工作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谭程榛。联系电话:15823664159 传真:85600416。
附件: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
附件: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
一、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消防责任人、专职消防队、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设施维护操作人员、保安人员、电工、焊工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等10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并以内部管理制度形式确定,确保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二、建立健全消防组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消防组织,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消防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部门,确保消防组织保障有力。
三、建立完善消防制度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等12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执行,确保本单位消防管理有章可依、有令必行。
四、建立完善消防档案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内容的18个消防档案。每个档案应统一档案盒及外观标识,确保本单位的消防管理有案可查。
五、规范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规范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做好检查记录,统一防火巡查记录表和防火检查记录表,确保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明显减少消防违章行为。
六、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
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统一控制室的制度建设、人员值班和值班记录表,确保控制室发挥单位消防指挥中心作用。
七、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要求,规范单位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统一消防设施每日巡视检查、每月测试检查、每年检验检查的内容、要求和记录表,并统一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登记表,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八、规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规范单位消防宣传培训的对象、内容和要求,做好培训记录,确保员工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自动消防设施值班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九、规范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规范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作、组织机构、实施程序以及演练要求,并做好演练记录,确保预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