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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2019年8月7日)

日期:2019-08-19

2019年8月7日,丰都县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4件(见附表)。现将处理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七批 2019年8月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X2CQ201908070046

丰都县重庆大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丰都县暨龙河暨龙镇老场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工程,未做环评,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导致九龙河水质污染,致丰都县腾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出现死鱼等经济损失,多部门举报并协调无果。请求追究相关部门在工程项目上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法对大明公司的野蛮施工予以严惩。

丰都县

其他污染,水

经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和暨龙镇党委政府等相关单位现场查实:

1.案件中“九龙河”实为“暨龙沟”;“丰都县重庆大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为“重庆大明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暨龙河暨龙镇老场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工程”承建单位,该项目于2018年4月28日开工建设,业主单位为丰都县暨龙镇水利工程管理所。丰都县腾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鱼塘位于项目建设地下游,主要从事西伯利亚鲟、虹鳟(三文鱼)及裂腹鱼等水产养殖。

2.关于未做环评”问题。经查,2018年4月20日,项目业主单位委托重庆两江源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丰都县暨龙镇老场镇(双龙坝)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8年10月30日,原县环保局以(渝(丰都)环准﹝2018﹞037号)批准该项目环评报告表。

3.关于“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导致九龙河水质污染”问题。施工单位按照环评相关要求,对施工地段采取围堰导流、改道引流等措施;对施工产生的生产污水,采取沉淀后排放,对沉淀池的污泥进行转移转运,未导致暨龙河水质污染。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机械设施在河道中过往作业,产生的浑水流至养鱼场属实。2019年3月8日对鱼池的水质现场采样检测,结果显示:鱼池进水口和29#鱼池化学需氧量超过地表水标准限值,悬浮物地表水Ⅲ类标准无限值规定,施工点上游20米浓度为4.36毫克/升,鱼池取水点浓度为446毫克/升,鱼池进水口浓度为427毫克/升,29#鱼池浓度为273毫克/升。

4.关于“致丰都县腾旺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出现死鱼等经济损失,多部门举报并协调无果”问题。发生死鱼纠纷后,暨龙镇党委政府、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以及涪陵区人民法院等部门多次组织磋商协调,但因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协调无果。

5.关于“相关部门在工程项目上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针对项目建设,暨龙镇组建了专门工作机构,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方案施工,多次现场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积极营造良好施工环境。2019年6月18日,县生态环境局对项目建设业主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丰环支改〔2019〕23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丰环支罚告〔2019〕8号),因机构调整业主变更,行政处罚决定书暂未下达(正在落实之中)。县农业农村委接到渔业负责人反映后,及时开展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帮助其联系司法鉴定机构,并配合开展磋商协调等工作。

部分属实

督促有关部门和暨龙镇政府进一步加强与投诉人的沟通疏导,做好稳控和后续跟踪督办,促进问题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2

D2CQ201908070031

1.丰都县太平坝乡生态养老中心外碎石加工厂生产排放粉尘、噪声,影响附近居民生活;2.该碎石加工厂未取得相关手续,希望取缔。

丰都县

大气,噪音,其他污染

经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和太平坝乡政府等相关单位现场查实:

案件反映的“丰都县太平坝乡生态养老中心外碎石加工厂”,实为距离太平坝乡凤凰居委3组生态养老中心约60米位置的 临时简易混凝土拌合点,并非“碎石加工厂”。该混凝土拌合点为太平坝乡四好农村公路改建工程附属项目,2018年4月建成运行,日拌混凝土约100立方米,未环评备案。现场露天存放有机制砂、碎石原料、水泥、拌合设备,未采取防尘、防噪措施,运行时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由于公路建设工程已基本完工,混凝土拌合点也将自行全面拆除。

部分属实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和太平坝乡政府等相关单位即知即改,落实以下措施:

1.县生态环境执法支队已于2019年8月9日现场执法,对混凝土拌合点未经环评擅自建设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丰环支改﹝2019﹞43号),责令云南永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和使用,并限于2019年8月20日前拆除拌合点设备,恢复原状。”

2.经太平坝乡8月12日现场核查,该混凝土拌合点已清运了堆存的全部机制砂、碎石和水泥,并拆除了相关设备,恢复了地块原状。

3

D2CQ201908070008

丰都县政府下属企业新城房屋整治公司将名山街道连新路8组磷化厂与丰台市场之间17亩耕地征收后将耕地破坏迟迟未进行建设开发,导致该处环境卫生脏乱差。

丰都县

其他污染

经丰都县城管局和名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等相关单位现场查实:

案件反映的“名山街道连新路8组磷化厂与丰台市场之间17亩耕地”征收后尚未开发建设,在该地方存在3处零星生活垃圾和1处少量废弃的水泥建材及包装袋。

部分属实

经丰都县城管局和名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即知即改,落实以下措施:

1.名山街道市政中队已落实专人将零星垃圾和废弃的水泥建材及包装袋清理完毕。

2.切实加强环境卫生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环境卫生,避免同类事件发生。

4

D2CQ201908070002

1.丰都县滨江西路滨江丽苑小区15栋楼下918铁板烧餐馆烟道安装在住户窗户下并排放油烟,影响小区住户休息;2.918铁板烧旁烤鱼馆将烟道安装于该餐馆门口下水道位置排放油烟扰民。已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油烟扰民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丰都县

大气

经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和三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等相关单位现场查实:

1.关于“丰都县滨江西路滨江丽苑小区15栋楼下918铁板烧餐馆烟道安装在住户窗户下并排放油烟,影响小区住户休息”问题。经查,“918”铁板烧餐馆实为“久一八”自助铁板烧餐馆,于2019年1月开始营业,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因楼上居民不同意排烟管道接至楼顶,排烟管道排烟口安装在店面门口,油烟排放对楼上居民有直接影响。

2.关于“918铁板烧旁烤鱼馆将烟道安装于该餐馆门口下水道位置排放油烟扰民。已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油烟扰民问题仍未得到解决。”问题。经现场核查,久一八铁板烧旁边滨江烤鱼已于2018年11月关闭,现店内存放有铝合金材料,未经营餐饮。

部分属实

经丰都县城管局和名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即知即改,落实以下措施:

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于8月9日对“久一八”自助铁板烧餐馆“油烟排放口设置不规范,排放油烟扰民”行为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丰环支改〔2019〕42号),责令餐馆经营者“保证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建立清洗、维护台账,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于2019年8月25日前完成一次油烟自主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送主管部门,抄送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经三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8月11日现场核查,餐馆经营者张燕已改变了排烟管道排放方向,将排烟口改为朝下,延长排烟管道至地面水箱进一步净化,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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