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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 2019年7月22日)

日期:2019-08-02

2019年7月22日,丰都县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2件(见附表)。现将处理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一批 2019年7月2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X2CQ201907220001

1.丰都县平都菜市场大量垃圾遗留排水沟影响周边环境;2.夜间车辆行驶产生噪声扰民。此外还存在占道经营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

丰都县

噪音、土壤

经丰都县商务委、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和三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等相关单位现场查实:

1.丰都县平都市场外市政道路确实存在经营摊贩将废弃果蔬随意丢弃至排水沟,垃圾腐烂排放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2.丰都县平都菜市场外市政道路由于经营摊贩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靠,占用消防通道,影响人行。同时由于车辆拥堵导致车辆进出鸣笛噪声扰民。

属实

丰都县商务委、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和三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即知即改,落实以下措施:

1.县商务委督促平都菜市场业主已于7月26日12时前清除完毕环形市政道路外排水沟腐烂垃圾,同时要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杜绝商贩随意丢弃废弃果蔬。

2.7月26日12时前已完成占道经营摊贩搬驻平都菜市场内或分流至天大菜市场。县城管局规范划定三轮车、摩托车相应停车位68个,规范车辆停靠,市政道路人行、车辆及消防通道恢复通畅。县公安局和县城管局已在市政道路上设置了禁止鸣笛、禁止设摊告示牌。市政监察、交巡警已落实专人值守,引导零散摊贩规范经营。

2

X2CQ201907220005

丰都县武坪镇殷家坝页岩砖厂和武坪镇周大湾碎石厂存在破坏森林和污染空气等问题。

丰都县

生态、大气

经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武平镇党委政府等相关单位现场查实:

1.“丰都县武平镇殷家坝页岩砖厂”实为丰都县鑫和矿业有限公司,所涉碎石厂分别是丰都县吉星矿业有限公司和丰都县鑫磊矿业有限公司。

2.经县林业局调查比对丰都县2017年林地“一张图”,鑫和矿业存在未批先占林地0.1648公顷。吉星矿业存在未批先占林地0.5973公顷,未批先采林木蓄积6.0立方米。鑫磊矿业存在未批先占林地1.4982公顷。

3.经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鑫和矿业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显示:其有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指标达445.8mg/L,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7-2016)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不超标。因23-26日下大雨,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7日完成对鑫磊矿业和吉星矿业空气质量现场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再处理。

属实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武平镇党委政府等相关单位即知即改,落实以下措施:

1.关于鑫和矿业破坏森林问题。县林业局立即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罚,并责令鑫和矿业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违法占用林地生态修复。

2.关于吉星矿业破坏森林问题。县林业局立即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罚,并责令吉星矿业补办矿区内违法占用林地0.3595公顷的林地占用手续,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矿区外违法占用林地0.2378公顷生态修复。

3.关于鑫磊矿业破坏森林问题。县林业局已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鑫磊矿业补办矿区内违法占用林地0.1145公顷的林地占用手续,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矿区外违法占用林地1.3837公顷生态修复。

4.关于三家企业污染空气问题。县生态环境局依法对鑫和矿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三家企业加强管理,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做到排放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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