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专题专栏>慢病防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教育手册——哪些情况下需要就医?

日期:2020-03-17

如果同时符合以下2种情况,应及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1)发热 (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2)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出现聚集性发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