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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加强汛期环境安全工作

日期:2020-06-28

    一是加大重点区域监管力度。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长江及次级河流两岸企业、畜禽养殖进行重点检查,累计排查点位162余个,发现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3个。二是督促乡镇(街道)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乡镇(街道)从污水直排、饮用水源地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方面排查辖区内生态环境主要问题,排查出43个环境隐患并建立整改台账,推进边查边改工作。三是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成立环境应急队伍,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健全环境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应急24小时双值班机制,第一时间处置群众投诉举报和环境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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