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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71 [ 发文字号 ] 湛普府发〔2022〕73号
[ 主题分类 ] “五类”政策文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0-21 [ 发布日期 ] 2022-10-24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71
[ 发文字号 ] 湛普府发〔2022〕73号
[ 主题分类 ] “五类”政策文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21
[ 发布日期 ] 2022-10-24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普镇低收入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和防旱抗旱救灾补助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支部、村(居)民委员会:

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湛普镇低收入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和防旱抗旱救灾补助资金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村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湛普镇低收入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和防旱抗旱

救灾补助资金工作方案

根据《丰都县乡村振兴局、丰都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低收入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和防旱抗旱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丰乡振发〔2022〕47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解决低收入脱贫人口防旱抗旱实际困难,快速恢复灾后农业生产,有效稳定农户收入。

二、目标任务

本次县上下达资金2.85万元,资金来源渝财农〔2021〕135号、渝财预〔2022〕56号。

三、产业发展扶持对象范围

本次资金补助对象为我镇2022年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户,以下简称“低收入户”。

四、扶持产业内容

本办法对低收入户在发展种养殖业过程中所需的种苗、农资等,以及对外出务工、经商、创业等发展非农产业进行现金扶持。种植业奖励扶持的范围为:花椒、榨菜等;养殖业奖励扶持的范围为:肉牛、生猪、羊、家禽(鸡、鸭、鹅)等。

五、产业发展扶持标准

以低收入户为单位,对所发展产业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的,按照每户最高不高于1000元标准进行扶持,具体扶持标准如下:

(一)种植业

1. 榨菜: 100元/亩; 

2. 花椒:100元/亩; 

(二)养殖业

1. 肉牛: 200元/头; 

2. 生猪: 100元/头;

3. 养羊: 50元/只;  

4 家禽: 4元/只。

如果申报额度超过资金计划,则按比例调整补助标准。

六、产业发展扶持要求

对每户低收入户所发展产业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同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予以扶持,达不到要求的,不予以扶持。

(一)每户低收入户对所发展的产业,加上家庭的其它收入,在计算人均收入时,应达到当年标准。

(二)每户低收入户必须参加产业培训,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务工就业等培训。

(三)每户低收入户必须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四)每户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1000元。

七、申报及实施时间

产业申报的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前申报,12月10日前完成建设。

八、补助方式

 按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

九、操作程序

1. 制定计划。各村要深入组、户调查研究,根据低收入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户人口、资源、技能、意愿,选择能够有效稳定农户收入的产业,并制定计划。

2. 精选产业。各驻村工作队、包村工作组要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低收入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户选准产业项目。

3. 推荐申报。扶贫对象产业发展计划实施时,由农户签字认可、村“两委”签字核实、包村分管领导签字审核”程序之后将低收入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户申请表汇总后报镇审核。

4. 项目实施。各村产业指导员要组织相关人员指导低收入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户精准实施到户项目,并对实施进度、实施质量等进行跟踪和服务,保证项目质量。

5. 组织验收。到户项目实施后,各村组织村支两委、监督员、产业指导员等人员对产业补助项目进行核查验收,验收后报镇经发办抽验,并在村、镇公开栏分别公示10天。

6. 资金发放。要充分发挥低收入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和防旱抗旱救灾补助资金支撑作用,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做到及时、准确、合规。自行采购种苗及发展产业的低收入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户补助资金,经验收、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账户打卡发放;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十、监督管理

各村验收小组要加强到户项目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强化资金用途。严格按“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好验收质量关。对因规模验收不实、资金补助不公和虚造冒领、挤占贪污现象,将依规依法追责。

十一、档案管理

各村要加强低收入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和防旱抗旱救灾补助资金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对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资料进行归档管理。要规范填报相关材料,所报表格资料仅限本村,不得跨村多头申报。

附件:湛普镇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和防旱抗旱救灾补助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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