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661/2020-00117 [ 发文字号 ] 湛普府发〔2020〕54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5-15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661/2020-00117
[ 发文字号 ] 湛普府发〔2020〕54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5-15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普镇养老保险死亡冒领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

现将《湛普镇养老保险死亡冒领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湛普镇养老保险死亡冒领作风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根据丰委办〔2020〕3号关于实施“蝇贪蚁腐”清扫行动工作部署、丰人社发〔2020〕4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开展集中整治因村(居)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或者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导致养老保险死亡冒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严肃查处因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或者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导致养老保险死亡冒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5月10日前)

各村(居)针对开展的养老保险死亡冒领追缴专项行动预防养老保险死亡冒领工作,全面排查本村(居)干部在养老保险死亡冒领中的贪腐行为,以及村(居)因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养老保险产生死亡冒领问题,(如:开具销户证明的内容与实际不符、明知死亡不通知办理丧葬费、明知死亡冒领不出面核实和督促退还死亡冒领金等)将严肃执纪问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全面排查本村(居)历年以来死亡未上报的人员,对排查出来的已死亡未办理丧葬费、存在死亡冒领等问题,认真梳理,加强整改,并建立台账。因村(居)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不作为,敷衍塞责导致死亡冒领金无法追缴使社保资金流失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0年5月底前)

通过专项整治,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压实追缴和预防养老保险死亡冒领工作责任,建立死亡人员及时上报机制和责任追查机制。

(三)总结上报阶段(2020年6月底前)

各村(居)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汇总,于6月底前形成情况说明报镇社保服务所。联系电话:70630028。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通过村(社区)每月支部主题会、社级院坝会大力宣传养老保险死亡冒领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举报电话及建好台账。

(二)自查整改处理。各村(居)要结合近期开展的养老保险死亡冒领追缴和预防专项行动,认真进行自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坚持问题导向,定人、定责、定时限、定进度,统一整改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三)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村(居)干部涉嫌重大违规违纪案件线索,社保所将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定移送县纪(监)委,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