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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5-00035 | [ 发文字号 ] | 许明寺府发〔2025〕1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4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5-00035 |
[ 发文字号 ] | 许明寺府发〔2025〕1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4 |
丰都县许明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相关板块:
为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参与防火、人人管住手中用火的社会共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结合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防灭一体化理念,以“防火能力提升年”为总牵引,突出抓好火灾预防,完善制度机制,夯实基础保障,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宣传质效,将“防”贯穿森林火灾预防全过程,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现代化美丽丰都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森林防火基本知识与常识的宣传。包括森林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知识;生产性用火以及非生产性用火的火源管理规定;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倡导文明祭祀,减少林区祭祀用火等。
(二)突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重庆市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丰都县2025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等有关文件;《林草行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等森林防火标准。
(三)突出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包括违规用火尤其是违规农事、祭祀用火处罚的典型案例,警醒违规用火人员;树立依法治火先进典型,大力宣扬森林防火优秀集体、个人相关事迹等。
三、方法步骤
(一)抓住重点时段和重要部位。一是突出抓好重点时段,要抓实“清明”“五一”“国庆”“寒暑假”“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农业(企业)生产、高温伏旱期及持续高火险天气等重要时段的防火宣传工作。二是突出抓住重点部位。要紧紧围绕林区和人员密集重点区域,输配电线路、燃气管网、加油站、易燃易爆仓库等重点部位经营主体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强化经营主体防火意识。
(二)丰富防火宣传形式。一是多形式开展防火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进”活动,利用大喇叭、宣传车、横幅、标语、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和赶集日、院坝会等方式集中宣传,多渠道、高密度、全覆盖宣传森林防火法律规章制度,普及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安全避险等森林防火知识。充分利用村广播、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等方式,提醒进山入林人员切勿违规野外用火,形成森林防火群防群治格局;二是广泛运用“小手拉大手”宣传模式。要协调配合学校,积极向中小学生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宣讲因人为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教育学生在野外不玩火,提醒家长野外不用火,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模式,扩大宣传面,提升宣传效果;三是利用网络媒体等载体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及时转发森林火险预报、公益广告等,利用互联网络和通信网络,编发森林防火网络公益广告和手机短信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四是与林业其他工作结合开展宣传。要结合国土绿化、森林抚育、产业发展、野生动物保护、松材线虫病除治等林业工作实际,通过落实宣传教育责任人、上岗前进行防火基础知识培训等方式适时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同时,要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月活动等时机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增强公民防火意识;五是利用传统宣传模式开展宣传。要落实涉林单位森林防火宣传责任,在责任区域和入山路口设立固定宣传碑牌,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加强森林防火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格局,确保工作不断档;积极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提高宣传质量和效果。
(二)科学制定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各村(居)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宣传方式,明确重点,落实责任,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多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村(居)要认真总结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于4月3日和12月10日前将“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情况和森林防火宣传年度总结上报至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丰都县许明寺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