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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82N/2022-00164 [ 发文字号 ] 兴龙府发〔2022〕86号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0-31 [ 发布日期 ] 2022-11-25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82N/2022-00164
[ 发文字号 ] 兴龙府发〔2022〕86号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31
[ 发布日期 ] 2022-11-25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黎明社区修建入户“四好”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的批复

黎明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社区报送的修建入户四好农村道路方案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社区修建入户四好农村道路,道路全长约1935米,设计有效路面宽2.5-5.0米,总占地面积0.5496公顷。

二、同意你社区入户四好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建设四好农村道路使用林地相关事宜的通知(渝林审〔201922号)相关规定办理。

三、该项目建设期:限审批之日起12个月内,必须办理林业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中,你社区要落实人员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施工安全,严防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2022103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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