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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82N/2022-00164 | [ 发文字号 ] | 兴龙府发〔2022〕86号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31 | [ 发布日期 ] | 2022-11-25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82N/2022-00164 |
[ 发文字号 ] | 兴龙府发〔2022〕86号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31 |
[ 发布日期 ] | 2022-11-25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黎明社区修建入户“四好”农村道路建设项目的批复
黎明社区居民委员会:
你社区报送的修建入户“四好”农村道路方案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社区修建入户“四好”农村道路,道路全长约1935米,设计有效路面宽2.5-5.0米,总占地面积0.5496公顷。
二、同意你社区入户“四好”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按《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建设“四好”农村道路使用林地相关事宜的通知》(渝林审〔2019〕22号)相关规定办理。
三、该项目建设期:限审批之日起12个月内,必须办理林业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中,你社区要落实人员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施工安全,严防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