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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82N/2022-00151 | [ 发文字号 ] | 兴龙府发〔2022〕73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26 | [ 发布日期 ] | 2022-08-26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82N/2022-00151 |
[ 发文字号 ] | 兴龙府发〔2022〕73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26 |
[ 发布日期 ] | 2022-08-26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督查的通报
各村(居)委:
根据总河长要求,现对2022年7月镇村级河长巡河情况通报如下:
一、镇村级河长巡河总体情况:根据重庆智慧河长系统显示,全镇村级河长7月应巡河79次,实际巡河78次,巡河完成率98%,
二、镇级河长巡河情况:镇级河长应巡11次,实际巡河12次,巡河完成率109%。
三、村级河长巡河情况:十字口村应巡12次,实际巡河15次,巡河完成率125%。春花山村、黎明社区、先锋村、铺子村均为100%。大岩树村应巡16次,实际巡河12次,巡河完成率75%。
综合巡河情况,我镇7月份因村级河长巡河未完成导致被县河长办通报,请大岩树村于2022年9月1日前把情况说明交予组织委员黄平处,希望各级河长在今后巡河做工作中按时完成。巡河完成率也是县对镇级考核事项,请大家认真对待,高度重视。
重庆智慧河长系统数据来看,本月村级河长巡河还需加强。河长制APP已经更新,各镇村级河长要高度重视河智慧河长系统的使用,当前要持续好三项工作,一是镇级河长要正确使用APP,防止市级领导直接在线抽查镇级河长;二是务必做好河长巡河查河工作,及时主动发现责任河流存在问题,确保巡河查河治河高效;三是务必管好用好重庆智慧河长系统,各镇村级河长要正确使用重庆智慧河长APP巡河、上报问题、处理问题,坚决纠正巡河查河成效与信息管理系统脱节现象。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