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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82N/2021-00112 | [ 发文字号 ] | 兴龙府发〔2021〕34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26 | [ 发布日期 ] | 2021-07-27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82N/2021-00112 |
[ 发文字号 ] | 兴龙府发〔2021〕34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26 |
[ 发布日期 ] | 2021-07-27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村(居)委:
为进一步抓好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工作,改善场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场镇和农村形象,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农村环人居境卫生管理考核制度体系,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下达此考核意见。
附件:兴龙镇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卫生考核细则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龙镇农村人居环境考核评分细则 | ||||||
被考单位: | ||||||
项目 | 考核事项 | 考核内容要求 | 扣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道路、河流 | 1、抽查的社水泥路看完。2、人行便道随机看3条。3、河流随机看500米。 | 1、公路、人行道路路面干净、无白色垃圾。2、辖区内的河流、塘库无漂浮垃圾,岸边无白色垃圾。 | 1、公路、人行便道发现一处存量垃圾扣2分,发现一处零星垃圾扣0.2分。2、辖区内的河流、塘库发现存量垃圾1处扣2分,零星垃圾1处扣0.2分。 | 30 | ||
农户院落 | 农户房前屋后,每个社随机看在家的10个户。 | 农户房前屋后无白色垃圾,院坝干净无杂草,无粪便,无污水排放,柴草堆放规范,正面街檐无柴草堆放。 | 农户房前屋后发现1处存量垃圾扣1分,发现一处零星垃圾扣0.1分,发现1户院坝不卫生扣0.2分,发现1户柴草堆放在正面街檐或者地坝扣0.2分,发现污水沟或1处粪池向外排污水扣0.5分。 | 30 | ||
畜牧养殖场 | 养殖场内外环境卫生 | 1、养殖场配备沼气池、沼液池、发酵棚、沼液还田还土。2、养殖场内、外环境卫生好。 | 1、养殖场配备沼气池、沼液池、发酵棚。发现1户未建沼气池扣0.5分,无沼液池扣0.5分,沼液池不规范扣0.2分,无发酵棚扣0.5分。2、养殖场内部环境差的扣1分,外部环境差的扣1分,养殖场内外卫生有差距有的检查组适当扣分。 | 10 | ||
畜禽散养户 | 畜禽散养粪污排放 | 1、家禽禁止散养。2、粪污禁止直排。 | 发现1户家禽散养扣0.5分、发现一处粪污直排的扣1分。 | 15 | ||
面源污染 | 整个村的总体情况 | 分为好、中、差 | 好得10分,中得7分,差得5分 | 10 | ||
卫生评比 | 卫生户评比情况 | 每月开展卫生户评比 | 开展的村社得5分 | 5 | ||
合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