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82N/2021-00008 [ 发文字号 ] 兴龙府发〔2021〕4号
[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日期 ] 2021-02-0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82N/2021-00008
[ 发文字号 ] 兴龙府发〔2021〕4号
[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日期 ] 2021-02-03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兴龙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流调消杀队”的通知

为更好的做好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并掌握返乡流动疑似人员信息,能够及时就近进行隔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丰都县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专题会议纪要相关工作要求,我镇特成立疫情防控流调消杀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长:郝思韵

副组长:罗永华

        梁其红

  员:马红权、曾自力、刘建明、敖玉松、隆维东、李小龙、向丹凤、湛柏林、李遍秋、苏成国、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各村(社区)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干、各包村医生。

二、职责分工

统筹协调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总体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流调工作;配合做好信息收集汇总,为县新冠肺炎流调工作领导小组科学研判疫情提供依据;建立专业人员公安民警村(社区)干部联动协作机制,严密调查活动轨迹,准确找到密切接触者,及时上报反馈信息;完成县新冠肺炎流调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下设6个流调消杀小组:

第一小组罗永华、陶世斌、湛柏林、余兴才、张清发、莫益群(负责先锋村)

第二小组曾自力、余罗、湛柏林、陈云、余正泽、胡家明(负责黎明居委)

第三小组敖玉松、李小梅、苏成国、湛有华、曾衍福、湛小娟(负责铺子村)

第四小组刘建明、秦梅、苏成国、湛全国、湛常琼、湛小艳(负责十字口村)

第五小组马红权、杨春梅、李遍秋、湛寒龙、许成英(负责大岩树村)

第六小组梁其红、余国辉、李遍秋、秦大胜、余官亮、罗建梅(负责春花山村)

三、工作要求

积极配合支持市新冠肺炎流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各类人员开展的调查,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按要求做好辖区送往县集中隔离点人员的运送及手续办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散布敏感信息和患者个人信息,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处理。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2021122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