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82N/2020-00321 [ 发文字号 ] 兴龙府发〔2020〕77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82N/2020-00321
[ 发文字号 ] 兴龙府发〔2020〕77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工作,广泛发动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有序、规范投放,提升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决定在全镇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推动习惯养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敲门行动”入户宣传活动,全镇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8%以上,分类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9%以上。

二、强化责任分工

镇规环办牵头,负责业务指导和具体联络协调;各村居负责辖区入户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安排村居工作人员、垃圾分类指导员、网格员、志愿者队伍等组建宣传队伍,开展相关工作。

三、丰富宣传内容

通过“敲门行动”,逐家逐户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的意义、政策、投放知识。宣传过程要做到“三有”,即有宣传图片、有居民签字、有宣传资料(垃圾分类告知书、承诺书、宣传手册等)。及时收集居民的意见建议,完善工作方案,要把垃圾分类打造成群众的满意工程。

四、推动入户全覆盖

各村居街道要在三个月内完成居民小区住户的首次入户宣传工作,并建立常态化入户宣传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小区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及时沟通分类信息,提升分类宣传工作的群众黏性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2020109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