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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82N/2020-00312 [ 发文字号 ] 兴龙府发〔2020〕64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6-25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82N/2020-00312
[ 发文字号 ] 兴龙府发〔2020〕64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6-25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0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根据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0年丰都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丰农业农村委发〔20201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2020625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


按照县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丰都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丰都农业农村委发〔2020170号)要求,我镇决定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农产品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食用合格农产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针对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户的安全用药教育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以豇豆、芹菜、菠菜、叶用莴苣、菜心、黄瓜、西红柿、豆芽等蔬菜和葡萄、柑橘、桃等水果以及中药材为重点产品,全面排查辖区内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的行为。

(二)以禽蛋、禽肉、猪肉、牛肉、羊肉等为重点产品,以蛋禽、肉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年出栏2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户)、年出栏5100头的肉牛养殖场(户)、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蛋禽、肉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使用未批准在产蛋期使用的药物、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禽蛋、禽肉等行为,生猪、肉牛及肉羊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

(三)以水产品养殖等为重点产品,全面排查水产养殖场、养殖户,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物的行为,以及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药残留超标的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全覆盖、高频次宣传告知,提升生产经营者知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利用宣传车、宣传单、执法检查等渠道,依法告知种植养殖者其法定义务和违法犯罪后果;全覆盖督促指导,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指导种植养殖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全覆盖培训指导试行范围内生产经营主体,扎实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面试行,积极推进诚信生产经营。

二)加强风险排查

一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重点监管对象都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实现网格内重点监管对象排查全覆盖。开展风险信息提示、生产技术指导、专项检查等行动,做到风险受控。二是排查未按规定使用三剂以及使用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中添加兽药和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安全隐患。

(三)加大监测和实地抽查力度

加大对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种植养殖者以及风险隐患高、问题突出的农产品风险监测比例。我镇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关于开展2020年丰都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丰农业农村委发〔202039号)的要求和任务,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组织监督抽查工作。严格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及时销毁或无害化处理问题产品,依法查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做到依法查处率100%,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执法和案件查办力度

镇行政执法队牵头负责,农业服务中心、党政办、财政所、经济发展办配合实施。根据日常监管、风险监测、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隐患确定检查区域,按照检查区域的完整生产主体名单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重点检查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生产过程规范性以及产品质量安全等情况。

四、实施步骤

各村(居委)和相关单位要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种植养殖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集中力量和时间,切实开展好利剑行动。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6月25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启动利剑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1月上旬)。围绕利剑”3个行动,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打出一套风险排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的专项整治组合拳,依法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2月上旬)。总结利剑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报农业农村委,提炼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有效监管模式,推动标本兼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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