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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116254536/2023-00015 [ 发文字号 ] 武平府发〔2023〕7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武平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1-09 [ 发布日期 ] 2023-11-29
[ 索引号 ] 115002307116254536/2023-00015
[ 发文字号 ] 武平府发〔2023〕7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武平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09
[ 发布日期 ] 2023-11-29

丰都县武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部分村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

2023年部分村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武平镇人民政府       

2023119         

(此件公开发布)

武平镇2023年部分村(居)畜禽产业发展

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武平镇部分村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畜禽生态养殖特色强镇建设,根据《关于下达部分村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丰农业农村委发〔2023281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实施范围

畜禽监测村(居):雪玉山社区、瓦泥坪村各5.5万元。

时限:20231月至12

二、项目补助对象和标准

1.用于养殖场(户)购买畜禽产业发展:肉牛不超过1500/头,鸡苗不超过10/羽,仔猪不超过500/头,羊羔不超过300/只。

2.用于发展壮大该村村集体经济。

三、项目组织领导

成立武平镇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统筹协调项目补助资金落实。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陈少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曾文兵(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磊(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员:杨毓炼(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郎凤琴(经发办负责人)

梁婷婷(党政办主任)

谭应君(财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服务中心,由杨毓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工作,马世川、马培润、秦娅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四、项目实施条件

畜禽监测村(居)的养殖户在20231月至11月间镇外购买的犊牛、鸡苗、仔猪和羊羔,且承诺购买的犊牛饲养1年以上,仔猪、羔羊饲养半年以上,鸡苗饲养3个月以上。本项目与畜禽养殖示范户补助项目不可同时享受。

五、项目补助资金的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下达部分村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丰农业农村委发〔2023281号),本项目补助总额为11万元,其中雪玉山社区、瓦泥坪村各5.5万元。畜禽监测村(居)的养殖户购买犊牛、鸡苗、仔猪和羊羔后并向镇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经检查验收后,一次性补助养殖户。

附件:丰都县武平镇2023年部分村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申请表


附件:

丰都县武平镇2023年部分村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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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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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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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承诺购买的犊牛饲养1年以上,仔猪、羔羊饲养半年以上,鸡苗饲养3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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