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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7116254536/2021-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统计分析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武平镇人民政府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28 | [ 发布日期 ] | 2021-01-28 | 
| [ 索引号 ] | 115002307116254536/2021-00007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体裁分类 ] | 统计分析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武平镇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1-28 | 
| [ 发布日期 ] | 2021-01-28 | 
武平镇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第一部分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件)  | 
 撤销行政许可数量(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备注  |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 
 1  | 
 武平镇  | 
 19  | 
 19  | 
 19  | 
 0  | 
 0  | 
 0  | 
 0  | 
|
填报人: 陈菊 联系电话:70660006
说明:
1.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以及进行法制审核的数量。
2.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3.行政执法机关的下属单位包括:本行政执法机关垂直管理的分支机构,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主管的依法授权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依法委托的组织,主管的其他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机构。
 
第二部分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件)  | 
 罚没金额(万元)  | 
 简易程序数量(件)  | 
 一般程序数量(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涉嫌犯罪移送案件数量(件)  | 
 司法机关受理案件数量(件)  |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 
 审核 数量  | 
 纠错 数量  | 
|||||||
| 
 1  | 
 武平镇  | 
 0  | 
 16  | 
 0  | 
 0  | 
 0  | 
 0  | 
 0  | 
 35  | 
 35  | 
 10400  | 
 51  | 
 0  | 
 0  | 
 0  | 
 0  | 
 0  | 
1.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及法制审核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2.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驱逐出境等。
3.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计入一件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第三部分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件)  | 
 合计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
| 
 查封场所、设 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 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审核 数量  | 
 纠错 数量  | |||
| 
 1  | 
 武平镇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以及法制审核数量。
 
第四部分 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  | 
 合计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法制审核数量(件)  | |||||||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 执行方式  | 
 审核 数量  | 
 纠错 数量  | ||||
| 
 1  | 
 武平镇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
1.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以及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予以法制审核的数量。
2.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等。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第五部分 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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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实施数量(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备注  | |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 
 1  | 
 武平镇  | 
 0  | 
 0  | 
 0  | 
|
说明:
1.行政征收的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施数量。(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统计范围)
2.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
 
第六部分 行政征用实施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件)  | 
 法制审核数量(件)  | 
 备注  | |
| 
 审核数量  | 
 纠错数量  | ||||
| 
 1  | 
 武平镇  | 
 0  | 
 0  | 
 0  | 
|
说明:
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第七部分 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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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检查实施数量(次)  | 
 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数量(件)  | 
 备注  | 
| 
 1  | 
 武平镇  | 
 178  | 
 51  | 
说明:
统计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行政检查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