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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11625437G/2025-000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人事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8-11 [ 发布日期 ] 2025-08-11
[ 索引号 ] 11500230711625437G/2025-000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人事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8-11
[ 发布日期 ] 2025-08-11

丰都县十直镇人民政府关于人社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主报名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及待遇

岗位名称:人社全日制公益性岗位

岗位数量:3名

待遇:月工资2200元。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重庆籍户口或丰都县户口。其中,十直镇户籍优先;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会使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以下人员不能参与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经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和治安行政处罚人员;

5.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8月15日(9:00—12:00,14:00—17:30)。

2.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携报名所需资料到重庆市虹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务派遣部(县就业和人才中心三楼)现场报名

4.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法律法规常识和综合应变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按面试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前五名进入考察。

五、相关待遇

考察合格者,由重庆市虹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务派遣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一年一签,用人单位缴纳五险,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薪酬待遇、作息时间等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老师,13527554656

本公告由十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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