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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6XJ/2022-00060 | [ 发文字号 ] | 三元府发〔2022〕66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10 | [ 发布日期 ] | 2022-06-10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56XJ/2022-00060 |
[ 发文字号 ] | 三元府发〔2022〕66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10 |
[ 发布日期 ] | 2022-06-10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元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县森防指办公室、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联合制定《丰都县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丰森防办〔2022〕5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我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三元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对照县森防指办公室、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联合制定《丰都县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丰森防办〔2022〕5号)文件精神,及时排查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防火态势持续平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秉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安全。
二、工作目标
聚焦森林火灾隐患,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营造“不敢违规用火、不能违规用火、不想违规用火”的良好氛围。
三、行动方式及时间
(一)行动方式。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农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督促全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二)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的内容。 各村(居)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员,分片包社,开展隐患大整治大排查活动,排查范围要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排查活动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增强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发现隐患及时做好记录建立台账,并及时开展整治,对隐患整治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的重点。责任落实、火源管控、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林区及林缘的电力线路、油气管道、通信基站和易燃易爆仓库等重点部位,坟场、林缘农耕地和火情多发地区等重点区域。
(三)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对林缘100米范围以内违规农事、祭祀、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各村(居)必须严肃查处,并将查处情况登记上报。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垃圾及烧灰积肥、烧埂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3.违规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下、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焚烧疫木、点烧阻隔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野外吸烟、烧烤、野炊和烧篝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督促全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农服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农服中心林业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服中心。
(二)加强警示督导。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教育一片。同时镇将专项行动作为2022年森林防灭火夏季督查重要工作内容进行检查督办,并纳入各村(居)三季度工作实绩重要考核指标,护林员工作情况将与护林工资挂钩。对开展专项行动不力、不到位、不及时而引发森林火灾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居)以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显著的村(居)以及相关责任将进行通报、约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资料报送。各村(居)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相关信息到农服中心。7—10月每月20日前报送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到农服中心。(附件1)。
附件: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附件1
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火灾隐患名称 |
隐患具体描述 |
地点 |
隐患整改类别 (立即整改、限期整改、 长期推进) |
整改完成时限 |
实际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备注 |
填报村(居)(盖章):填报人: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