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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6XJ/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1-03 [ 发布日期 ] 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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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1-03
[ 发布日期 ] 2019-01-07

丰都县三元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工作回顾

一年来,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指导下,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充分发挥新一轮财政体制活力,在镇人大的监督及镇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严格执行预算,尽管背负着历史“存量债务”压力,也保障了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为保障社会稳定、助力脱贫攻坚及污染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镇域经济健康稳步发展等工作作出了最大努力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我镇当年可安排财力(剔除一般预算上解上级支出482.88万元)为2845万元;加一般预算上年结余收入3.33万元,累计可安排财力(剔除一般预算上解上级支出)为2848.33万元;我镇一般预算总收入(不含政府性基金专项补助收入)为3327.88万元,其分项情况是:

——体制补助1615.24万元(其中:2018年度新一轮财政体制基数调整补助1249.73万元、财政供养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社会保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村级经费、三无五保人员、工会经费追加(追减)补助365.51万元);

——非税返还补助200.29万元;

——市级专项补助1213.97万元(其中:非公党建及党建补助0.3万元、环保专项及污染物减排补助1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补助10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补助及扶贫培训专项补助65.02万元、车购税农村公路专项补助483万元、食品药品专项补助3.24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补助及贫困地区农村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补助等22.8万元、农村公路养护8.7万元、基层政权建设专项补助36.36万元、建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专项补助9.33万元、救灾资金专项补助18.35万元、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补助28.78万元、民生补助专项143.21万元、社会保障专项补助26.45万元、农村公共服务补助2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59.6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补助及农业专项补助81.62万元、林业生态效益专项补助及退耕还林专项补助等33.06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147.6万元、其他市级专项0.5万元);

——县级专项补助298.38万元(其中:招商引资专项补助1.61万元、高龄补助及残疾人事业专项补助5.64万元、场镇升级改造100万元、存量垃圾处理专项2.1万元、建档未脱贫户养老保险专项补助及脱贫攻坚医疗保障兜底等扶贫专项补助40.5万元、农村危旧房改造专项补助31.8万元、林业松材线虫防治专项补助45万元、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补助26.10万元、旅游发展资金专项补助5.5万元、其他县级专项补助40.13万元);

(二)市、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我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302.78万元,其分项情况是:

——市级政府性基金专项补助收入249万元(其中:“四好农村路”建设补助204万元、彩票公益金补助45万元);

——县级政府性基金专项补助53.78万元;

(三)镇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全镇地方预算支出(含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142.66万元,其中:一般性预算支出2839.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支出完成302.78万元,其分项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9.1万元(其中:政府行政运行及人大事务支出567..55万元;信访支出29.9万元;稳定、应急、国防、扶贫、编外人员支出、办公楼搬迁等其他政府公共服务事务支出30.36万元;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83万元;其他商贸事务支出0.96万元;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支出21.1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36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2.66万元;

——文化支出48.47万元(其中:群众文化事业35.67万元;其他文化支出4.8万元;其他文化体育支出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16万元(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6.11万元;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152.84万元;义务兵优待及襄渝矽肺人员生活补助、烈属、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在乡伤残、复员、参战、解困、带退、退役士兵等优抚人员生活补助等抚恤类支出119.35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18.91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2.85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12.92万元;临时救助支出73.18万元;其他社会生活救助支出14.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8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3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医疗缴费支出75.83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2.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9.18万元;食品药品监管支出3.24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75.45万元(其中:污染防治9万元;农村人居环境保护26.1万元;退耕还林26.16万元;污染减排14.1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461.22万元(其中:场镇清扫保洁38.25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业单位运行34.29万元;入场口场镇升级改造1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57.78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0.9万元);

——农林水支出855.21万元(其中:农业事业单位运行141.99万元;农业防灾救灾5.43万元;农业生产补贴等农业支出1.7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森林培育7.54万元;林业防灾减灾55万元;水利维护0.82万元;扶贫支出314.32万元;村干部(含离任村干部)、村级公用经费补助等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28.41万元);

——农村公路建设支出265.48万元(其中:农村公路养护支出8.78万元;车购税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支出256.7万元);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11.32万元;

——农村旅游服务支出0.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6.3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支出34.45万元;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5万元;

(四)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8年,预算可执行总收入3327.88万元,当年累计完成预算支出3142.66万元,根据本级财力及县财政局决算编报口径,当年列支预算暂付431.18万元,收支难以平衡,预算执行结果:当年“预算往来借款”479.64万元(镇欠县),“累计预算往来借款”665.61万元(镇欠县)。

镇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受客观多方面因素制约,质量不高。收入方面:一是无税收超收分成收入;二是镇本级非税收入因国家整体经济下滑及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影响,增长乏力,导致预算收入增长与预算支出增长矛盾凸显,三是受上轮“以收定支”财政体制影响,本轮财政体制以上轮财政体制“三年的平均支出基数”为参考依据,核定的我镇“上级转移支付体制补助基数”失真,这给自身财力基础脆弱的镇财政,加大了预算执行难度;支出方面:一是随着“脱贫攻坚、重大风险防控、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及各种社会民生事业的深入推进,基层镇政府承担的事权和保障的财权严重不匹配,超预算和无预算支出的项目较多,导致预算执行难度大;二是消化历史“存量债务”,化解债务风险,导致支出压力较大;剔除市县专项补助后,镇本级财政投入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民生、教育、公益性基础设施维护、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等关乎发展的财力微乎其微,镇本级预算调整空间几乎为零;对此,我们在2019年的工作中,做大做强收入是根本,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化解存量债务是抓手,控制公用支出、降低运行成本、严格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是措施,客观、全面、严谨执行2019年的镇本级财政预算。

二、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

2019年,是新一轮财政体制实施的第五年,镇财政工作将在县财政局的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按照市、县财政工作精神,强抓收入,严控支出,根据规定预算口径,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实施保刚性压弹性,强化财政管理,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效运用评价结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和当地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一)预算收入安排

2019年,乡镇税收收入将作为镇本级预算收入,为保证我镇2019年度预算支出基数额度的执行,我镇将加大2018年度非税收入欠账的征缴力度,积极组织收入,确保预期收入预期目标任务完成,为2019年度预算执行奠定基础。

(二)预算支出安排

2019年,按县财政规定预算口径,我镇一般预算支出为1478.3万元(不含上级专款补助),其分项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预算基本支出405.97万元(包含本级政府行政运行人员经费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预算项目支出217.327万元;(包含人大代表工作、安全、信访、应急维稳、公共安全、国防、法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统战工作、脱贫攻坚工作、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招商引资工作、计划生育宣传及奖励工作、农林水防灾减灾、场镇清扫及市政设施维护、编外人员劳务费、职工带薪年休费、职工体检费、职工食堂、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缴费、镇本级财政预备费、镇本级消赤减债等);

——群众文化事业单位运行基本支出38.55万元;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运行基本支出53.74万元;

——社会福利院事业单位运行基本支出24.34万元

——其他城乡社区事务管理运行基本支出37.63万元;

——农林水事务事业单位运行基本支出140.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51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障缴费支出25.81万元;

——复退、参战、解困军人等其他优抚支出88.71万元;

——其他城乡生活救助13.57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30.96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94万元;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35万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69万元;

——农村村干部、离任村干部、村(居)工作经费等农村综合改革类支出241.04万元;

——住房保障类支出41.32万元;

三、确保完成2019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为实现2019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多措并举拓展财源,努力做大财政收入。密切关注市县财税制度政策,加强与上级财税主管部门的联系,结合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政策口径,积极论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财政资金,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更好地服务镇域经济发展。认真分析财税收入形势,挖掘财政增收潜力,积极支持税务部门开展税收稽查,强化社会综合治税,有效堵塞税收漏洞,积极组织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力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按照 保运转、重民生、助脱贫、防风险、促发展” 的原则,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重点支持农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农民增收产业发展。

(三)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监督。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建立编制科学、预算透明、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的预算管理机制。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制度,加强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会议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运行的全程监督管理机制,强化乡镇财政监管职责,加强财政违法责任追究。树立大监督理念,将监督的重心转移到监管和督促上面,强化部门和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日常监管职责,做到监督跟着资金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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