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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27A/2021-00020 [ 发文字号 ] 社坛府发〔2021〕13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27A/2021-00020
[ 发文字号 ] 社坛府发〔2021〕13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加强榨菜废水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村(居)、相关站办所:

根据丰环函〔20219号文件要求,目前正值我镇榨菜收购加工的高峰时期,为了规范榨菜加工废水处理,确保全镇水环境安全,推动全镇榨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榨菜废水监督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各村(居)要把榨菜废水污染隐患突出问题的监督管理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工程,融入到统筹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工作中,确保榨菜废水污染隐患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强机制建设,确保整改到位

一是建立巡查制度。各村(居)、相关站办所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榨菜经营者、榨菜废水集中处理厂开展检查,尤其是在榨菜收购加工高峰期加大巡查密度,防止偷排漏排直排等行为。

二是建立举报制度。各村(居)应在各榨菜经营者、榨菜废水集中处理厂区域公开举报电话(02370684023)。

三是建立台账制度。相关站办所要对辖区内榨菜经营者建立台账,按照一人一企,一人一户落实监管责任人。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

完善和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日常检查、集中检查、专项检查、隐患排查等多种形式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规排放等行为,守住水环境安全底线。对偷排直排漏排废水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20212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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