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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27A/2020-00137 [ 发文字号 ] 社坛府发〔2019〕112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12-11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27A/2020-00137
[ 发文字号 ] 社坛府发〔2019〕112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2-11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春节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镇政府2019年11月11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专项整治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作和2019年12月9日重庆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精神,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社坛镇2020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

丰都县社坛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社坛镇2020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做好2020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单位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2020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秦挺任组长,分管领导杜江林任副组长,派出所、交警中队、应急办、规环办、教管中心、文服中心、社事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应急办(简称“燃管办”),由应急办主任柴德发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长杨建国任副主任,负责具体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村(居)委是本行政区域2020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综治专干为直接责任人,要组建本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管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村(居)委具体职责如下:

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管。开展禁放区域内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点清理排查,收回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做好剩余产品安全处置。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

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应急部门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文服中心: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利用广播、短信、横幅、标语等各类载体,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守法自觉性,为《条例》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规环办:负责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加强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交巡警中队: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配合公安机关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教管中心、社事办及其他各级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相关巡逻检查。

各村(居):负责本区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社会面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部位管控,严格零售点设置、应急处置,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阶段步骤

2020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自2019年12月20日起至2020年2月15日结束,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工作重点,划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20日前)。

各村各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层层签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宣传引导阶段(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20日)。

各村各部门围绕《条例》,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发动社会单位签订“严守禁放新规”承诺书,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处管控阶段(2020年1月21日至2月9日)。

应急办,派出所、经发办、规环所、交巡警中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围绕除夕、元宵等重点时段,落实燃放区重要时段重点看护等工作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2020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推进步骤和措施要求,对标对表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部署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文服中心要统筹做好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充分运用广播、短信、横幅、标语、院坝会等手段,广泛宣传《条例》规定和《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0年度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倡导全镇严守禁放新规、维护城市环境、共创美好生活,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采取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层层签订“严守禁放新规”承诺书,确保群众对禁放区划涉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达100%。特别是教管中心要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

(三)强化源头管控,消除安全隐患。应急部门牵头,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及储存仓库进行全面清理,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对燃放区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督促经营企业做好储存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滚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全程监管。三建派出所要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严格审核相关企业、人员、车辆资质,加强货运车辆检查。

(四)强化打非治违,维护市场秩序。各村(居)委、镇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行动,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闲置厂房、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坚持划片包干、滚动排查,及时发现、查处曝光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强交界处的检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等违法活动。要广泛发动社会单位、群众主动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对主动发现、举报、劝阻违法行为的应视情予以奖励。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燃放以及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重点管控,落实应急值守。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组织专门力量,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动态巡查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在此期间,各村各部门领导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深入一线指导检查。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

六、工作要求

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新修订《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责任书承诺书签订、跟踪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本区域本部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查,严肃问责。要把2020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加大检查指导和约谈警示力度。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告。各村(居)委、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燃管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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