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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07X/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树人府发〔2024 〕3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1-05 [ 发布日期 ] 2024-01-3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07X/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树人府发〔2024 〕3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05
[ 发布日期 ] 2024-01-30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禁止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加快推进我镇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以下简称“禁烧”)管控工作,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环境污染,改善我镇农业生态环境和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按照中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露天焚烧秸秆造成资源浪费、空气污染,影响交通安全,易引发火灾,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宣传车、广播、微信、自媒体等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止露天焚烧纳入村规民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意识,减少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为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二、多措并举,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各村(居)委会要深入田间地头,准确掌握辖区内秸秆资源总量及分布,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带动作用和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技术,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源头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

(一)大力推广秸秆“五化”利用。一是大力推动秸秆肥料化利用。重点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秸秆覆盖等还田利用技术,推进秸秆高效还田利用,提升耕地地力水平和有机质含量。二是积极引导秸秆饲料化利用。以牛、羊规模养殖场(大户)为载体,大力发展秸秆养畜,重点推广秸秆青贮和直接粉碎饲喂技术,解决草食牲畜季节性缺草料问题。三是引导秸秆基料化利用。引导以秸秆为基料组成部分的食用菌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对有机质需求较大的温室大棚育苗、花木基地、草莓基地等经营主体,拓展秸秆基料化利用渠道,带动秸秆基料产业发展。四是适度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重点在花椒、蚕桑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利用木质素含量较高的花椒枝条、桑枝条等生产固化成型燃料供生物质锅炉使用,既解决木质素含量较高秸秆处理难题,又有利于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经济效益。五是促进秸秆原料化利用。支持秸秆代木、纤维原料等新技术产业化发展,鼓励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编织、创意工艺品等加工业,加强薯渣果渣、油料饼粕、作物秸秆枝条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开发高附加值新产品,不断提高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用水平。

(二)加快构建秸秆收贮运体系,推进秸秆产业化利用。收运体系建设是制约当前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因素,各村(居)委会要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多元化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解决秸秆离田问题。要培育和引进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建立秸秆收运体系,引导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与种植基地或大户签订秸秆全量化收购协议,构建秸秆收购长效机制。加快培育秸秆收运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农村能人、村干部、致富能手的带动作用,加快秸秆收运经纪人队伍发展培育,解决秸秆利用企业与农户对接难题。

三、强化责任,扎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一)严格秸秆禁烧网格管理。各村(居)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划片包干”的原则,建立村、社二级禁烧责任网络。将监管职责明确到位、巡查任务细化到人,切实筑牢秸秆禁烧防火墙。各村(居)委会领导干部要发挥好领导作用,常态化检查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

(二)强化巡查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各村(居)委会要加强辖区内、国省干线等重点区域和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巡查,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及时发现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建立巡查台账。对不听劝说的或引起火灾的,报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树人镇派出所等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镇政府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工作安排部署、观察点设置情况、秸秆综合利用台账、监管巡查记录、燃烧火点等,依法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底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因禁烧工作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处置不当、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追责问责。

五、收集信息,及时报送

各村(居)每月25日前将禁止露天焚烧管控工作开展情况(附件1)报送至农服中心,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年底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联系人:王晓梅,电话:134****0096


附件:树人镇    村禁止秸秆禁烧巡查记录表


丰都县树人镇人民政府    

2024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树人镇村秸秆禁烧现场巡查记录

巡查时间


巡查路线(乡镇街道、村)


巡查人员(签字)


现场巡查情况

当日露天焚烧现象


处理措施


记录人:                        记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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